2013年黑龙江省住房部和城乡建设厅招聘公告
为推动黑龙江省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精神,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面向社会为所属3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创建于1979年,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该院是以服务城乡建设为主的综合型规划设计勘察科研单位。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置齐全。具有国家批准的城市规划编制、旅游规划、风景园林设计、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以及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咨询等甲、乙级资质。本院全面实行质量管理体系,设城市规划、规划研究、风景园林、城市景观、市政、建筑、经济、测量、地质、计算机中心等14个作业所及7个管理部门。
(二)黑龙江省城镇建设研究所:黑龙江省城镇建设研究所主要承担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研究工作,提供咨询及相关社会服务,该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中心: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中心主要承担全省住房城乡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执业资格培训工作和建筑市场农民工培训工作,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法纪、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热爱建设事业;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10月30日;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及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计划要求的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备注);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7日16:00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221.208.247.70:8000/index.aspx),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8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12年11月23日9:00至2012年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考务费。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2年12月12日9:00至2012年12月14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白、红底证件照。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不低于3:1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预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单位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2年12月5日9:0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70%+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笔试总结成绩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考试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一寸免冠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一致)、有效证件(即:毕业证书、报到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若出现取消资格情况,将按笔试成绩顺延追加;若出现成绩并列,则《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若两科成绩均相同,则相应扩大进入复审和面试的人员数量。进入面试人员信息将在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网站(www.hcgy.com.cn/)公示3天。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6、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和平路83号
联系人:董科长
联系电话:(0451)82119906;
2、黑龙江省城镇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和平路83号
联系人:赵所长、马所长
联系电话:(0451)82115111、82113595;
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顺意街9号
联系人:王主任、孙科长
联系电话:(0451)53625586、53622964-625;
(二)人事、纪检监督电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451)53644732
省纪检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监察室:(0451)53643274
附件: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度公开招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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