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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中央政法委机关

更新时间:2012-12-13 10:36:2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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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中央政法委机关

  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12年2月23日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中央政法委机关共有15名考生进入面试。最低面试分数:综治督导室一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6.8分,办公室五处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16.1分。具体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22日15时至16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可乘北京市111、109、101、103、202、211、614、685、609、619、614路公共汽车到沙滩路口西站下车,往西第一个红绿灯往南100米路东即到。

  (二)所需材料

  考生报到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彩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填写);社会在职考生另需提供学位、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另需提供所在社区或街道关于考生待业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以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地址)。

  (三)有关要求

  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推荐表应按要求粘贴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地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经历的时间必须连续,注明学习各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学位。

  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录用资格。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通知所在院校或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2年2月23日上午9时。

  (二)面试地点:中央政法委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当天8时30分前,持有效证件到中央政法委机关北池子大街14号院传达室,由工作人员带至候考室。8时50分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分组和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定于2月24日上午,地点为解放军305医院(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甲13号)。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早7时45分前到达305医院体检中心(务必空腹)。体检费用由我委机关承担。

  经体检合格,我们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赴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陈武全 孟繁蕾

  联系电话:010-85117689(兼传真)

  附:《中央政法委机关2012年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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