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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01-11 10:13:16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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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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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关于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适应“两个率先”需要的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就做好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300名(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2013年选调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应届本科生,大学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层次职务,其中:“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

  应届研究生,研究生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研究生会(团委)和协会(社团)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选调通知印发各有关高校,同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高校通过文件、网站等方式转发,及时将选调通知向全校应届毕业生公布。

  2、个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向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不设计划限制。

  3、学校推荐。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根据选调条件对申请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高校党委审定后予以推荐。学校推荐不设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3年2月18日至24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未及学校推荐的,可先网上报名再补办申请推荐手续。报名设报考职位和服从职位,考生自主选择。

  5、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在笔试合格线上,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部分职位达不到1:3比例,按照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如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相应调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6、资格复审。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和未经学校推荐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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