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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考录用公务员国家人口计生委面试公告

更新时间:2013-01-28 10:44:1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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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2013年国考录用公务员国家人口计生委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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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进入2013年国家公务员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人员名单

  一、面试

  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

  时间:2013年2月28日。

  侯考地点:国家人口计生委203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8:30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承诺书。8:50未到者,将按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为一天,考生将由专人引导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前,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递补;递补后,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3月22日前进行,具体时间待定。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医院进行。我委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委人事司:

  (一)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2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另附2张,标注姓名),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三)已获得的大学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并注明培养方式;

  (3)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

  (4)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2、社会在职人员:

  (1)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及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2)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3、待业人员:

  (1)待业证明原件(由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开具,注明政治面貌和开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办公电话及地址,有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须分别开具)。

  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者,将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考生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送交材料的,需提前说明,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有关要求

  1、请考生见到本公告后,于2013年1月29日17:00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以“考生姓名+参加(或不参加)面试”为主题,向我委人事司电子邮箱(jswrss@163.com)发送邮件。

  2、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在2月23日前告知我委,并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放弃声明需注明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同时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传真至我委人事司(传真:010-62030830)。放弃考试资格又不告知的,或者首先确认参加考试又未在2月23日前提交放弃声明的,按照有关规定,我委将对考生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考试资格并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录在案。

  五、其它事项

  1、面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及其它由考生自理,请提前安排好行程。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国家人口计生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

  邮编:100191

  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13号线在知春站下车,向东500米路南。

  3、我委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62030650、62030659

  2013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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