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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更新时间:2013-03-05 12:19:2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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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3月2日,贵州省发布了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201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3年3月2日,贵州省发布了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一、招考人数增加,公务员招考和培养向基层岗位倾斜

  2013年贵州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共计划招考4919名,比上年多计划招考1325名,增加了36.87%。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473名,比上年少计划招考62名,减少了13.11%;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0名,比上年少计划招考224名,减少了69.14%;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650名,比上年少计划招考384名,减少了37.14%;乡(镇)机关计划招考3634名,比上年多计划招考1871名,增加了106.13%。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贵州省乡(镇)机关计划招考1763名,占总计划招考人数的49.05%,而2013年贵州省乡(镇)机关计划招考3634名,占总计划招考人数的73.88。省直、市直、县直机关(单位)招考计划人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少,而乡(镇)机关计划招考在招考人数和占总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且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机构(乡镇工商分局、税务所、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这对广大考生而言,意味着今年报考省直、市直、县直机关(单位)岗位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而乡(镇)机关招考的机会更容易把握,也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建议考生可以多关注一下乡镇机关基层岗位。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变化

  1.招考对象

  与2012年招考简章相比较,2013年将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省的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纳入“基层服务项目” ,将2012年招考简章中的两个“基层服务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合称为一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同时取消了对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报考人员 、定向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试点的报考人员,定向退役士兵、企业生产管理一线工作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定向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从业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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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改为1977年3月5日至1995年3月5日期间出声,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2)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3年3月5日。

  (3)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累计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3月5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的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

  (4)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为《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规定的职位;取消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人员不得报考的规定。

  三、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等事项变化

  1.除报名期间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之外,报名结束后于2013年3月下旬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2.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不再向社会进行公示。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定向少数民族职位的不予加分,取消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获表彰的加分政策。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政审变化

  1.“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中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少数民族加分。

  2.特别提醒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和职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省、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

  4.政审环节不再取消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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