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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圳龙岗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3-03-15 16:02:5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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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近期公开招考3名辅助管理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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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街道拟于近期公开招考3名辅助管理雇员。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3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符合报考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表户籍要求,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则大专、研究生学历等不可报考;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和年龄时间计算至2013年2月28日。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11年2月28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至19日(上午9:00-11:50,下午14:00至17: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联系电话:28949217。

  考生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公开招考辅助管理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下载);

  2、身份证、户籍本、《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调查表》(见附件3,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由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1)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街道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街道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我街道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我街道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六、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84802914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中共龙岗街道工委组织部

  201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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