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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毕节市公务员(警察)和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更新时间:2013-05-24 13:30:1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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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贵州毕节市公务员(警察)和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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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2013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查分工作已结束。根据《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贵州省2013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组织,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及市直各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初审时间:

  2013年5月28日――5月31日(8: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13年6月1日――6月3日(8:30―17:30)。

  (三)地点:地点详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工作分工:

  1.报考市直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

  2.报考县(区)、乡镇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各县(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为:

  各县(区)组织部负责审核六大类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审核行政机关(含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及乡镇机关职位。

  各县(区)公安局负责审核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职位。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网上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证明须注明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期起止时间,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等另附就业合同);

  (五)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六)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七)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八)报考基层服务项目职位的考生(含特岗教师),还须按下列程序提供相关材料:

  1、考生分别到县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引导办”)、县(区)教育局进行初审;

  2、初审后,分别到市“项目办”、“引导办”、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核;

  3、资格复核后,持市“项目办”、“引导办”、市教育局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所持的证明材料必须注明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低于3:1的,在递补复审期内,招考单位可从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各单位递补时,必须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如果递补人员再放弃复审资格的,应有书面说明,或有两名工作人员签字作证的电话记录。招考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通过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报名信息表》遗失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期间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五、相关要求

  (一)我市2013年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面试将于2013年6月29日、30日2天进行,请各位考生提前作好准备。

  (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复审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毕节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面试事宜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全市公务员招考的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7-8221482

  市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科 0857-8222297

  市教育局 0857-8229479

  市引导办 0857-8221191

  市项目办 0857-8638551

  举报监督电话:市纪委 0857-8225505

  附件:毕节资格复审名单.xls毕节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xls

  毕节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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