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扬中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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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下简称市委组织部)和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市人社局)决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户籍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上半年扬中市部分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参考目录》(http://www.yzrs.gov.cn/newsinfo.asp?id=2094)进行查核。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2013年6月13-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扬中市人才市场(市区港西南路8号)集中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和所修课程目录。填写《扬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下载网址http://www.yzrs.gov.cn/newsinfo.asp?id=2076),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和报名费用100元,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面试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入围下一轮考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考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公示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聘用公示前资格审查,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追究初审、复审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核减或取消岗位:截至报名结束,各类岗位报名人数应达到或超过招录计划数3倍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社局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6月17日工作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㈠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1.A类岗位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下同)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2.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岗位代码为16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其余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别占50%)。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岗位代码为16的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其余B类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3.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等方式中不少于两种方式组成。其中,岗位代码为05-06岗位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岗位代码为12-15岗位由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C类岗位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分别占50%),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其中岗位代码为05-06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计算,岗位代码为12-15岗位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成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岗位代码为12-15的C类岗位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㈡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于2013年6月24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必须一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网址http://www.yzrs.gov.cn/)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当日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无面试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岗位如有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分别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或应届毕业生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人社局咨询电话:88332609 ,市纪委监督电话:88358669。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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