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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七台河市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3-06-26 10:53:3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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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七台河市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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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依据《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发布方式

  七台河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各类专业人才21名,具体的招聘计划详见6月26日至6月28日七台河日报、七台河矿工报和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七台河市新闻网(www.qthdaily.com)等相关媒体。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2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地点设在七台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464-8395013,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8日- 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工作证明、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各岗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分为为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基础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每科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七台河投融资集团公司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报考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会计专业知识》和《申论》。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

  上午8:30-10:30 《公共基础知识》或《会计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30 《申论》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于7月17日-7月19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或《会计专业知识》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照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新的拟招聘人员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实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该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有疑义者,可询问用人单位或市人社局,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招聘计划表.rar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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