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鞍山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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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鞍委发〔2013〕12号)精神,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3]3号)要求,参照2013年省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的做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遴选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23个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遴选职位共计71个,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遴选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1.报考市直机关(参公机关)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参公机关及垂直管理的市以下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机关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
2.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参公机关)遴选职位的,除前一条所述符合报考市直机关(参公机关)遴选职位条件的人员外,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除“六类人员”以外,其他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登记加“备注”的“聘任制干部”和“聘用人员”)。
根据辽组通字〔2011〕45号文件规定,符合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六类人员”为:(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特殊岗位可放宽学历要求)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地(市)级以上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主任科员及副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可放宽年龄要求)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符合相关单位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包括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及监狱劳教机关(单位),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不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未满3年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至30日,报名网站为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0月24日9:00时至10月30日24:00时登录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照片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12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鞍山市2013年市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时使用。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3年10月31日16:00时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准备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后应及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如有问题,请与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11月4日9:00时至11月6日开考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3年11月9日9:00―11:30。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加试岗位按照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鞍山党建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会同各遴选单位进行审核。提取个人档案应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密封的档案不予受理。同时考生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审核。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需补充人员的,应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设定加试岗位将在面试前进行加试。加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4的比例确定;加试后,由用人部门确定加试合格分数线,加试合格进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按照进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加试人员加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公开遴选职位取消。
七、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非加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5%+加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专业)体检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遴选入围资格,但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遴选人员进行网上统一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现任职务及任职时间、笔试和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3.任职。在原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的,转任遴选单位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的,转任遴选单位副主任科员;在原单位担任科员职务的,转任遴选单位科员。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是树立面向基层用人导向,拓展公务员选用视野,调整和改善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遴选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笔试、资历评价和面试等,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原始证件、档案材料和各类证书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严格遵守笔试、面试工作纪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通报考生现工作单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十、咨询电话
遴选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553402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83565
报考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5513862
中共鞍山市委组织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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