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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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隶属于公安部的现役部队。近年来,贵州省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消防工作是一项崇高的职业,消防部队的建设发展需要大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才俊参与,担负起今后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重担。在此,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我们将圆您一个从军梦。
一、接收计划及专业
2014年,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计划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40人,原则上接收男生,女生不超过2人。
接收专业: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物理学专业、运用物理学专业、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消防工程专业、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1、文化学历。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2014年应届毕业生,且必须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优先接收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毕业生。
根据公安部政治部有关规定,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①毕业院校或所属二级学院属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的;
②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③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的,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1门(含)以上不及格的,被作留级处理的,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④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其它单位已经报名的考生。
2、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3、身体素质。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且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以上。
4、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9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4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31日(本科生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招收岗位。根据被录用考生的学历、所学专业及各基层部队的需求,统一分配至除贵阳市以外的部队,担任基层一线指挥管理人员。考生须服从组织分配。
6、服役年限。保证入伍后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或调离原支队。
三、招考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进行初步测量,确定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2、考试考核。根据公安部统一安排,拟于2014年2月下旬举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3、身体检查。根据《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检。
4、政治审查。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政审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5、草签协议。根据考试考核、身体检查和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
6、岗前培训。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为期1年的岗前培训。
四、享受待遇
1、培训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博士研究生任命为正营职警官、授予武警少校警衔。
2、在住房、医疗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有意者请到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进行现场报名,完成个人资料填报工作,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15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沙冲南路231号。
3、携带资料: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需教务处盖章)、学籍证明(需学校盖章证明入学时间及学校性质[是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简称“三联单”,应在教务处或档案馆复印盖章)、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5张。
4、咨询电话:0851-39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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