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2015年北京安监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办公室综合岗1人
具体岗位见招考职位说明(附后)。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的工作步骤
本次招考程序包括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决定录用等步骤。
(一)发布公告
6月15日至6月21日,同时在市人力社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北京公招网公布。
(二)现场报名
6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17:00。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436房间。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我局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2015年6月24日前,初审合格的,我局将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五)体检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
(六)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要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七)公示、录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任职手续。
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市安全监管局:88011952
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6302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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