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的规定
1、代销业务: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
2、货物移送: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3、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的特殊处理。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2)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3)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4)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提供应税劳务
1、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不属于征税范围。
2、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为“有形动产”。
三、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2)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注意】连人带运输工具的属于交通运输业、仅提供运输工具的属于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2、邮政服务
(1)邮政普遍服务
(2)邮政特殊服务
(3)其他邮政服务
【注意】“邮政储蓄业务”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3、电信服务
(1)基础电信服务
(2)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注意】修缮服务针对的是不动产。
5、金融服务
(1)贷款服务
【注意】融资性售后回租: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3)保险服务
(4)金融商品转让: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的“所有权”取得的收入。
6、现代服务
(1)研发和技术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5)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6)鉴证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8)商务辅助服务
【注意】“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过路、过桥、过闸费)”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7、生活服务
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1、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
2、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1、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2、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注意】单独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六、进口货物
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七、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注意】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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