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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高级经济师财政、金融专业评审政策解读:申报对象及范围

更新时间:2020-11-17 14:27:0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5收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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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环球青藤旗下品牌)小编分享“2020年新疆高级经济师财政、金融专业评审政策解读:申报对象及范围”,要求申报申报财政经济高级经济师评审人员须是自治区财政、税务系统在岗在职从事财政经济、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理论研究等工作,具体新疆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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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申报对象

此次申报对象为参评会计系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财政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和金融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不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申报范围

1.申报财政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

须是自治区财政、税务系统在岗在职从事财政经济、财政税收管理及财政理论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金融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

须是在自治区从事证券、金融保险、银行、期货、投融资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关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满5年以上。

2.南疆四地州以及对口支援新疆服务总时间为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按照本通知执行。

3.外省(市)或中央驻疆单位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方可参加自治区评审。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高级资格评审。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2020年新疆高级经济师财政、金融专业评审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0年新疆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详情点击《2020年新疆高级经济师财政经济、金融经济专业评审申报工作通知》查看

以上内容是2020年新疆高级经济师财政、金融专业评审政策解读:申报对象及范围,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0年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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