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许昌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全省职称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提示:计划申报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建议认真阅读哦,避免造成无法参加评审,打算报考高级经济师的考生,小编建议大家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2年河南各地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评审申报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和我省驻许单位以及在许昌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2020年已过渡一年,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不再过渡。
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二)拓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范围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三)畅通绿色通道
1.以下情况由各县(市、区)和许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1)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畅通我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6〕138号)规定,高层次人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请“绿色通道”申报的;
(2)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中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央宣传部“时代楷模”等称号的教师,可越级评聘高级教师的;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通过职称“绿色通道”申报高级教师的;
(3)援疆、援外人员申请业务免试的;
(4)申请年限破格申报的;
(5)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的。
2.以下情况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并抽查:
(1)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20号)规定,中小学系列中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农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0年的在岗在编农村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的;在农村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的;
(2)县及县以下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20年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的;
(3)工程系列中非公有制领域无职称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可以直接破格申报中级工程师,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卫生系列“绿色通道”、业务免试等审核问题按照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执行。
审核完成后申报人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或者《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再进行网上申报。
(四)委托评审问题
对于我市未设置评委会的律师、技校、图书、文博、播音、体育教练、工艺美术等系列,我市将进行委托评审,目前暂不进行网上申报。上述职称系列应先由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有关单位抓紧时间进行统计摸底,准确掌握各职称系列申报的专业、人数等情况,并于10月15日之前报送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情况,与有关评审委员会协商委托评审事宜。待协商确定委托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后,申报审核时间和纸质材料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自主评审单位自行出具委托评审函,进行委托评审。委托评审的人员必须按照被委托评审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五)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
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六)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评审问题
我市设立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仅限申报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凡符合“在农村学校累计从教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申报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仅限申报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其他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许昌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选择申报许昌市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农村教师所有标准与城市教师同等对待。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农村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我市设立7个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根据属地申报相对应县(市、区)的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市直和三个功能区中小学教师选择许昌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城市学校中小学教师“区域(城乡)”一栏选择“城市”,农村学校中小学教师“区域(城乡)”一栏选择“农村”,根据学校所属城乡区域划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农村教师取得的职称仅限在农村学校聘任,如交流到城市教育教学单位,应按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转评,转评后其在农村和城市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七)关于工程系列申报评审问题
我市设立许昌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大工程,不含建筑、机械、电气专业)、许昌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许昌市工程系列机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许昌市工程系列电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或腐蚀与防护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省直”,“拟报评委会”根据专业请选择“河南省电力企业协会电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工程系列建筑装饰装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河南省工程系列腐蚀与防护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见附件1)。申报人需经许昌市职改办审核后,持许昌市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向上述评委会递交纸质材料。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申报工程系列其他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委会所在地市”请选择“许昌市”,“拟报评委会”根据专业选择我市设立的四个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工程系列职业资格答辩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的,根据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和评委会专业设置分别依托许昌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许昌市工程系列电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许昌市工程系列机械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许昌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申报和答辩考核,不得委托其他评委会。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1年我市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分别联系许昌市、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单位账号;市卫健委批准的民营医疗机构,联系市卫健委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创建申报人账号时请确认申报人已领取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
凡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批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包括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的申请人员,管理员创建申报人账号后应为其选择“绿色通道”(未经审批人员不得选择“绿色通道”);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通过工作单位创建申报账户,添加申报人时“人员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事代理”或“其他”。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申请的退回修改要求。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待各级审核结束后(申报人账户“信息查询”显示申报状态为“评审中”),由单位管理员打印本单位申报人员《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管理员账户中“申报人员状态查询”点击“评审表”可导出PDF,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四)资格审核流程。2021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要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的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根据2021年度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政策调整: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聘任;今年申报高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的,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用人单位,市、县主管部门,县市(市、区)职改办等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按时提交市职改办审核,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
(五)注意事项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职称申报人员按照《2021年度全省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和《2021年度许昌市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2)中的评审专业、人员范围选择相应的高级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填写错误将无法参加相应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2.“基本信息”中“现任职称”一栏的“聘书扫描件”须体现出单位盖章和符合规定的聘任年限等内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上传现聘任岗位经人社部门盖章的《许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花名册》。“现从事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提交申报。
3.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前有转评经历的,须在“基本信息”中“其他职称”一栏中如实填写转评前的系列、专业、级别、职称、聘任时间,并上传职称证书扫描件、聘书扫描件和《许昌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花名册》,未如实填写并上传的,评委会不认可其转评经历。
4.“学习经历”一栏须从第一学历填写至最高学历,并上传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如未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则不能按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条件申报职称。
5.“工作经历”一栏须如实、连续填写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工作经历,包括借调、离职进修、支教等。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应上传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6.进入“申报职称”后,中小学教师系列“业绩”须在“内容”一栏中注明相应文件的文号(未注明文号的业绩不予认可)。
7.单位经办人审核时,须在“单位上传附件(年度考核表、证明文件等)”一栏上传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公有制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上传单位提供的书面证明。
8.申报人应确保上传文档内容清晰、图片印章能正常清晰浏览、上传内容需放正;证件类需上传原件彩色图片或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文件破损无法正常打开等原因造成评委会评审时无法判定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9.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在进行单位审核时,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将证件、证书类材料的原件和职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逐一核对,确保上传材料与原件一致。
四、按时报送评审材料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精神,结合评审工作实际,今年申报高级和中级职称人员,分别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纸质评审材料。
(一)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报送材料要求(不含中小学副高)。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应实行无纸化评审,确需报送纸质业绩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自行要求,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我市申报高级职称(不含中小学副高)人员,请自行与各评委会联系,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见附件1)内报送纸质评审材料。
(二)许昌市各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报送材料。今年申报许昌市中小学教师高级和其他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除评审表等材料外均不再提交纸质业绩材料,在职称申报系统填报时须做到应传尽传。评审表等材料报送时间以《2021年度许昌市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2)为准。具体材料包括:
1.《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工程系列职业资格答辩考核中级职称的,申报人无需报送评审表,仅报送《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附件4)一式3份。
2.以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企业为单位,报送《2021年度__系列__专业申报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一式3份(见附件6,中小学教师使用附件7,农业系列使用附件8),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1份由市人社职改部门留存,1份报评委会承办部门。
3.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附件9)一式2份,1份由单位统一报送至相应评委会承办部门,1份由呈报单位留存。
4.中小学教师使用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课或实验优质课须提供影像资料的,可提供U盘。
5. 报送评审材料的相关事宜,由市职改办统一进行安排,各评委会承办单位不得收取未经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
(三)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报送材料。按照政策规定,在农村学校连续从教满30年且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考核认定办法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4号)文件执行。具体材料包括:
1.提供近3学年来每学年教案1本。
2.《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三份。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2021年度全市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任务。各级评委会承办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同步分别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六、其他有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当地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对于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二)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154号)要求执行。
(三)因我省未组建盲人医疗按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需委托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各地应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查工作,并按照《关于2021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职改办字〔2021〕21号)要求于10月20日前报送评审材料至省残联,省残联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并进行委托评审(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
附件3: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登记表.docx
附件7: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xlsx
附件8:2021年度农业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汇总表.xlsx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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