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宁夏吴忠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近日,吴忠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计划申报高级经济师的小伙伴,快来关注!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原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1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一)贯彻职称评审新要求。严格执行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充分体现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对实践性强的专业系列,不得将论文作为参评的必选条件,对研究属性突出的专业系列,注重原创贡献、学术影响和研究能力;扩大代表性成果评价应用,增强评价成果的可信度、权威性;执行破除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新要求,宣传新增专业职称评审新变化。
(二)调整职称评审权限。卫生系列副高级(含基层副高级职称)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评审。市直属事业单位安全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评审。吴忠中学、吴忠市人民医院继续实行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
(三)创新职称评审方式。进一步完善业绩述职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自主完成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或调试报告、工程试验报告、行业工法等代替论文进行面试答辩。
(四)坚持向重点领域倾斜。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较长、未参评过职称、业绩贡献达到评审条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可申报中级职称,满15年可参评副高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可作为代表作参加职称评审;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获得地市级表彰奖励的,不受岗位总数限制推荐参评定向高级职称。参加疫情防控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
(五)继续实施基层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建立“双定向”人员台账,及时跟进人员评聘和退出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并将核定“双定向”职数分配使用台账报市人社局备案。对长期在乡镇从事教育、医疗卫生、农村技术推广服务、乡村规划建设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参评定向职称。
(六)做好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要科学完善评价标准,将工作实绩、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产生经济社会效益作为质量评价的基本标准,注重评定技能水平、科学技术运用和引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等情况;在评定方式上,可采取业绩陈述、面试答辩、实践操作和专家综合评议相结合的多元评审方式。同时采取实地考察、业绩展示、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切实提高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二、严格规范评审申报工作
(一)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各系列组评单位按照《2023年吴忠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计划表》(见附件1)制定职称评审计划,建立和更新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并向市人社局备案,及时在“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开通网上申报通道,发布评审活动通知,明确接收申报资料地址和联系电话,活动名称应规范为“2023年吴忠市+系列+级别职称评审活动”,如:“2023年吴忠市建筑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活动”,定向评审活动应注明“定向评价”。
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依据申报系列和级别于6月底前完成职称申报,上传相应材料电子版。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将纸质版资料提交至组织评审单位。申报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对申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因个人信息填错、资料漏报等情况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用人单位要做好审核申报工作,重点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对推荐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推荐报告,并及时向组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逾期视同放弃。
市(县、区)人社、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层级负责原则,对系统注册信息、事业单位职称职数、申报人员参评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组织评审单位对不具备评审条件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未按规定时限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格岗位结构比例评审。对全员岗位管理、专业人才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其中中小学教师和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严格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评审,已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高级职称。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对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申报职称。
申报过程中,事业单位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2),全面填写年度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市(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评审。
(三)严把职称评审条件。申报人员所提供的业绩资料、继续教育、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等取得时间截止2022年12月31日。申报中级职称的,审验近4年(2019-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2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审验近5年(2018-2022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50学时。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不再代替公需课学时。
三、严格职称评审管理
(一)强化评审专家管理。各系列组织评审单位按照《自治区职称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专家遴选、管理、使用、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定期征集更新评审专家,入选专家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并在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专家评委须在专家库随机抽取。
(二)规范职称评审活动。召开评审会前,各组评单位将审核情况、评审方案报市人社局备案,未经备案不得组织评审活动。评审过程中,严格落实会议评审、封闭管理、回避程序、投票表决、结果公示等要求。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含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破格人员和转评人员须单独注明)报送市人社局,并留存评审相关资料。
(三)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各组评单位和用人主体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内部按进度防范机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各组评单位要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 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全程监督,扩大知情权。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组织核查,坚决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附:1.2023年吴忠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计划表
2.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3.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附件详见:吴忠市人民政府 链接http://www.wuzhong.gov.cn/xxgk/zfxxgkml/rsxx/202305/t20230530_4126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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