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2023年民营经济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知,11月1日起申报
近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铜仁市2023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从中可知,铜仁2023年民营经济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为11月1日8:00至11月3日17:00,评审每人收费350元,缴纳评审费时间为12月1 日至12月8日。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原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铜仁市2023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商务局、工商业联合会,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结果适用范围
(一)评审对象。民营专项职称评审是为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支撑的重要手段,专门面向我市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评审服务,评审对象为与我市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民营经济组织稳定就业并在贵州省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获得我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所在单位为我省各级各地引进时间不足一年的高新民营经济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适当放宽时限要求。
(二)评审结果适用范围。我省民营专项职称评审区别于其他各职称系列的社会化评审,评审结果在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范围内使用。
二、申报要求
2023年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评审申报工作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61.243.1.100:8888/ips/)开展。
(一)账号创建。由公司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单位账户和单位管理员账户,单位管理员通过管理员账号创建单位经办人账号,经办人为本单位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办理申报审核、上报等业务。
严禁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个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单位账号、管理员账号、经办人账号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为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登录账号为申报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abc),申报人完成申报后,单位应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各单位及申报人获得登录账号后要及时变更登录密码,如因未及时变更密码造成泄密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账号持有人或持有单位自负。
(二)申报材料线上填写及申报提交。个人账号创建后,申报人可登陆填写保存本人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材料提交时限内按要求提交。2023年9月20日起,申报人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申报材料上传要求详见附件1),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11月1日8:00至11月3日17:00开启申报,申报人在信息系统开启申报期间点击“申报”提交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受理其评审表和纸质材料。
申报人在申报前,可进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贴近贵州需要,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专栏设置有政策查询、申报指南、系统登录、问题帮助等职称工作申报要点。
(三)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1.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信息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学术风险预警提示,或被风险预警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
2.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信息系统中上传推荐。
3.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日期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四)评审费收取。评审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以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271 号)的有关要求,职称评审费收取按: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80元;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250元;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每人收费350元。
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申报人员系统申报成功,个人追踪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可到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打印缴费单并缴费。
缴纳评审费时间: 12月1 日至12月8日。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收取其评审费。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推送至评审委员会。
三、评审工作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建民营经济组织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工作。
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工程、农业系列副高级、中级,会计系列副高级(考评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政策性审查工作。
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民营经济组织经济系列副高级(考评结合)、统计系列副高级(考评结合)、工艺美术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政策性审查工作。
四、申报评审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评审条件严格按照《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执行(附件2)。
(二)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主要有以下专业:
1.工程系列中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的中、初级职称通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取得,不开展评审;工程系列中建筑专业中级和初级(划入自然资源局的城乡规划除外)、安全专业,通信专业(中、初级)、计算机专业、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等不开展评审。
2.经济系列、会计系列、统计系列的中级、初级资格不开展评审;会计系列、统计系列、经济系列副高级资格采用考评结合方式开展,申报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再申报评审。
3.按照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贵州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34号)文件精神,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领域不分级别或一级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执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执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得执业资格后取得。
(三)评审方式。采取专家审阅申报材料、答辩、面试、专业测试、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必须对申报人员进行面试或答辩。
(四)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须在系统上提交单位注册信息、完税证明、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有关印证材料。
(五)继续教育。从2021年起,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每年不少于45个学时,其中专业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学习、测试。其余专业学时可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通过其他专业学时可在贵州省继续教育基地“铜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平台”(https://gztr.brjxjy.com/web/index)开展学习。
(六)申报任职起始及终算时间。2023年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任职或工作年限起始时间为6月30日前,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五、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及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技能,熟练掌握系统工作流程,确保评审申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在申报评审工作中,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予以审核。在“三公开”公示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员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行为,经调查核实,从认定之日起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申报单位未严格履行审查责任或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对有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六、温馨提示
民营经济评审条件请在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人才”专栏中下载(网址为:http://rsj.trs.gov.cn/zwgk/xxgkml/zcwj/bmwj/rsrc/202209/t20220923_76549240.html)。
为方便民营经济专项申报工作顺利开展,请参加2023年度民营经济专项系列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职称工作的经办人,扫描下面二维码加入QQ工作群,其他人员请勿进群。进群后请备注:姓名+单位。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56-5222723
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咨询电话:0856-5222079
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856-5203750;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工商业联合会
铜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民营经济组织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一、申报人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申报人上传材料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为所持相关证书、任职履职情况、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继续教育情况。所有上传申报资料按照以下清单名目统一扫描为独立的PDF格式文件,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姓名+证书名称或材料名称+序号,如xxx学历证1,xxx年度考核表1,xxx学术成果1),所有材料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每名申报人员申报材料上传附件总容量为高级职称150MB、中级职称80MB、初级职称30MB。所有材料必须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参考:按黑白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50kb;按彩色扫描A4页面为PDF文件,单页大小为400kb。建议各申报人上传材料页数不宜过多,尽量上传关键信息,方面专家查阅。
上传资料具体清单如下:
(一)申报人本人所持相关证书(彩色扫描)
1.学历证书
2.学位证书
3.现任资格证书
4.聘任证(无聘任证的,提供聘任文件)
(二)任职、履职情况材料(可黑白扫描)
1.申报人年度考核情况(单位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证明等)。
2.评审条件中要求的其他任职、履职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可黑白扫描)
1.申报人上传的业绩成果应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的数量要求,逐个扫描、命名后上传。
2.获奖证书
(1)证书页(单独扫描上传)
(2)获奖文件(单独扫描上传)
(四)学术成果部分(封面彩色,正文可黑白扫描)
1.申报人上传学术成果应按照申报评审条件的数量要求逐个扫描、命名后上传(非专利成果)。
(1)已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除成果内容外,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内容,必须扫描包含在内。
(2)未发表的学术成果,除正文外,须包含相关证明资料或其他有效凭证。
(3)对于已发表的专著或学术著作,除需展示用于评审的正式内容外,专著或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内容简介、出版社出具的个人数字证明,必须扫描包含在内。
(4)根据系统设计,专利成果上传界面位于学术部分,每项专利PDF文件必须包含:专利证书、专利说明书和附图、授予专利决定公告文件。
(五)继续教育情况
1.申报人继续教育登记证(彩色扫描,从资料页开始逐页扫描,合成1个PDF文件,每页均须签名)。
2.折算学时的说明(可黑白扫描,用人单位盖章后扫描)。
3.申报人其他继续教育相关合法有效凭证或截图。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上传清单及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按程序对本单位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予以审核、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同时须出具以下材料,逐项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PDF格式,每页分辨率不得低于150DPI),并完成相应文件名命名(命名格式为:年度+单位名称+材料名称+序号,如2022年xx单位公示情况表)。
1.单位公示情况表
2.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3.单位推荐承诺书
4.申报单位须在系统上提交单位注册信息、完税证明、员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有关印证材料。
其他申报人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上传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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