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 浙江省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申报要求

浙江省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申报要求

更新时间:2023-09-05 09:31:3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69收藏50

高级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本文介绍了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申报要求。

浙江高级会计师评审基本条件:

1.申报人员为浙江省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含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不做假账。

3.申报人员在近3个年度单位考核中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完成近3个年度会计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次年起的3年有效期内。

申报人员除符合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5年。

3.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后,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须担任会计师职务)满10年。

4.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岗位变动,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且具备下列标志性业绩之一的优秀人才,不受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限制:

(1)申报时在“中国企业500强”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人,或在上述企业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满3年。

(2)获得财政部、省财政厅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荣誉或称号。

(3)参加财政部、省财政厅组织的会计领军(高端)人才培养并毕(结)业。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高级会计师资格查询

高级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高级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