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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2021年黑龙江给排水工程师报名等考务工作通知

更新时间:2021-08-13 17:51:49 来源: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浏览29收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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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 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详细介绍了2021年黑龙江给排水工程师报名、资格审核、缴费事项、准考证打印、考试等信息。环球网校给排水工程师频道下面带来完整内容!
官宣:2021年黑龙江给排水工程师报名等考务工作通知

下面是黑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1年黑龙江给排水工程师报名等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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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在以下考试科目中选择报考。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置“基础考试(上)”“基础考试(下)”“专业考试(上)”“专业考试(下)”;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置“专业考试(上)”“专业考试(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分别设置“基础考试(上)”“基础考试(下)”“专业知识考试(上)”“专业知识考试(下)”“专业案例考试(上)”“专业案例考试(下)”。

 各专业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基础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发放的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报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审核的必备材料;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各市(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的,须承诺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

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4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72元。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专业考试每人每科75元。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4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4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按照上述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8〕87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4元;给水排水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69元;暖通空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8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2元;动力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5.注册化工工程师按照上述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8〕87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6.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发输变电)按照上述文件和《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公告》(2016年第1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化工工程师等3项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8〕87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4元;供配电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69元;发输变电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8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2元。

7.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按照上述文件和《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等项目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83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8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80元。

8.注册环保工程师按照上述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75元。

9.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照上述文件和《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公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73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80元。

10.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按照上述文件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的复函》(财税〔2018〕66号)、《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和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第10号)和《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等四项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84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考试每人每科70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65元,专业案例考试每人每科69元。

三、考场设置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四、其他事宜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考试计划

点击此处查看>>2021年给排水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1年黑龙江给排水工程师报名等考务工作通知”。小编收集整理了2021年给排水工程师模拟试题、考点精讲、复习指导等备考资料,点击下方按钮即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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