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官方通知
关于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建委(建设局)、人事考试院(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号)的部署,以及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发通〔2019〕54 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 号)、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 号)的精神,现将我省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于10月19日、20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19日,专业考试为19日、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见附件)。
考点设置。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在市级考区设置考点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2号)精神,此项考试将根据报名情况,以专业集中为原则,安排在部分设区市进行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职业年限可累计至报考当年年底)。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 “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可对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凡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报考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符合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报考条件的中国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我省负责浙江省内企业考生报考)。
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进行查询。
省勘察设计执委办报考条件咨询:0571-87055123 。
三、获得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基础成绩合格证明或专业资格证书。同时,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对历年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省直单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电子证书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25号)规定,制发相应的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在省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四、报考事项
报名人员于8月14日至 23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一) 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
第一步:注册和上传照片。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进行注册,注册成功(网上验证通过)后再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电子照片进行处理)。
第二步:填报报考信息。进入报名系统,在阅读《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后,在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填报(如专业工作年限、工作单位与地址、技术等级或职称等),以及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报考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第三步:签署承诺书。在完成信息填报后,再签署提交由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承诺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署(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第四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需再次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选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照片或证书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和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第五步: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支付宝支付方式在线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交费,但要注意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无法退费。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可直接按以上第二至第五步报考流程,完成报名和交费。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对于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核验的中专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报名的(包括遇到其他学历学位网络无法核验的),请报考人员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2、对于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并被记入诚信档案库还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经我院在网上作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报考流程。
3、对于身份信息无法网上核验(注册)的,需联系我院处理。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传真:0571-88396760、88395085。
(三)告知承诺制报考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时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等在网上核验(注册)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报名。
2、报名时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自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需联系我院处理。
3、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填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单位与地址)、选错报考信息(如选错专业、报名点)、传错照片或证书、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考后复核、证书制发与使用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省部属单位定义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4、特别提示:根据告知承诺制精神,考前所有的设置与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的审查与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须进行考后复核,复核未通过的,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无效。考后复核,只复核考生网上填报和上传的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若在后续的证书制发、注册使用、情况核查等工作中,发现考生所承诺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不能使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5日至1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考试费按国家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浙价费〔 2016 〕71号规定收取。
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140元,专业考试每人须交考试费290元。
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基础科目均为客观题,专业科目第一天考试均为客观题、第二天的考试均为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无声无收发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以及无声无收发无存储功能计时器。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专业科目草稿纸由考场发放,考后收回;基础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必须凭未作任何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电子设备(有收发、拍摄、存储录放功能)、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以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损坏和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将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
七、考试资料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指定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目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八、考后工作
(一)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报名网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报考资格复核(审核)
根据我省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职责分工(浙人社发〔2013〕226号)和资格考试实行考后审 (浙人社发〔2017〕54号) 的规定,考后报考资格复核工作(包括报考条件举报审核工作)由省勘察设计执委办负责组织实施;应试科目成绩预合格(达到总分的60%以上)考生的电子信息(包括部分考生上传的证件信息,以及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信息)由我院负责提供。在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过程中,可对报名信息存在疑问或被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
(三)合格成绩公示
在国家有关部门下达成绩合格线后,合格成绩公示10天。届时,分别在省人事考试和省勘察设计执委会的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虚假承诺情况的,由省勘察设计执委办会同报考资格审查单位进行核查;对反映有违纪违规行为情况的,由我院会同有关考试实施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核查。
(四)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在省人力社保厅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由我院制作成绩合格证明,届时考生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查询个人证书信息和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在人社部下发资格证书后,考生可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或到现场领取。
(五)后续措施
为不影响工作进程,对于在考后复核和成绩公示期间来不及查实的问题,相关工作(如发文、制证、发证、注册等)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任何工作环节,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其他虚假承诺的,根据告知承诺制的规定和考生所作的承诺,取消合格成绩或注销证书(成绩合格证明),若查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另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对于考后报考资格复核,要确保复核信息的完整、安全和及时传送。要加强与教育(学校)、公安(网监、治安)、经信(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管理等工作。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浙江网”上公布;本考试属于法律规定考试,对触及“刑九”相关刑律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附件:1、201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4、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
浙江省勘察设计执业资格管委会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19年8月9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建设厅人教处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2019年浙江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接下来浙江环保工程师考试的相关工作就要陆续开始,为了获知最新的浙江环保工程师考试重要时间节点信息,您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您在备考过程中如需历年试题、考试大纲等备考资料,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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