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6日-27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2〕107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经专业技术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招标师、出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招标师、出版、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6日―27日。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6月18日―29日(省直报名点:08:30―11:00、13:30―16:00,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其中,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系统按管理权限,将报考人员上述材料由省级公司统一汇总到省通讯管理局进行初审,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具体办法由省通信管理局另行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自行在网上交费。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2年6月18日―7月5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二级结构、土木、 公用设备、电气、化工、环保工程师) |
9月15日 |
上午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上午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在考试时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下午2:00― 5: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下午2:00― 6: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9月16日 |
上午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上午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下午2:00― 5: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下午2:00―6: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 考试(下) | |||
通信 |
9月22日 |
上午8:00―11:00 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 5:00 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 中级考试《通信专业实务》科目分: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技术、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和设备环境5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考生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 |
执业药师 |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 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 ||
出 版 |
10月14日 |
上午: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2:00―5: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
各科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造价工程师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 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 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
企业法律顾问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 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
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 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
城市规划师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阅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 ||
招 标 师 |
10月20日 |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下午:2:00―4:30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
前2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均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
10月21日 |
上午:9:00―11:30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下午:2:00―5:00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 ||
经济 |
11月3日 |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要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出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出版局联系,电话:0431-85644759。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及考前培训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31-88946514。
(三)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工信厅法规处联系,电话:0431-85835926、13904321585。
(四)通信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431-85171011。
(五)招标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发改委干部培训中心联系。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7楼716房间。联系电话:0431-85385979、85385987(传真)。
(六)经济考试用书征订网址: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
一、考试收费标准
二、报考条件
三、以下勘察设计专业考生须知及与考试相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教材与培训栏目:
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2、201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3、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规程及法律法规
4、2012年度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5、2012年度全国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6、2012年度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程、规范
7、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规范、标准
8、2012年度全国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更新
9、2012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考试所使用的主要工程技术标准及文件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报名费 |
考务费 | |||
一、二级 结构工程师 |
13元/人 |
一级结构基础考试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2科,每人24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2科,每人240元。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 |
土木工程师 (岩土) |
13元/人 |
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520元。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
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
13元/人 |
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120元;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304元。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四项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003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
环保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13元/人 |
基础考试为2科,每人每科60元,共计120元/人;专业考试为4科,每人每科66元,共计264元/人。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551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 |
同上 |
通信 |
13元/人 |
每科56元/人。 |
国家发改价[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执业药师 |
13元/人 |
每科44元/人。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出版 |
13元/人 |
每科48元/人。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169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造价工程师 |
13元/人 |
每科43元/人。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企业法律顾问 |
13元/人 |
每科44元/人。 |
国家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城市规划师 |
13元/人 |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120元/人,其他3科每科60元/人。 |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招标师 |
13元/人 |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每科61元/人。《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每科66元/人。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633号)的规定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同上 |
经济 |
13元/人 |
每人72元。 |
国家发改价[2004]1108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
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承担考试任务的考区考务费40元/人。 |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一级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11年 |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11年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 |
2011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10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2011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2011年 | ||||
专科毕业 |
1年 |
2010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1年 |
2010年 | ||
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
考试 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2008年 |
6年 |
1991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2008年 |
Ⅱ类人员中 无此类人员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2007年 |
8年 |
1989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2006年 |
9年 |
1988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2007年 |
8年 |
1989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2006年 |
9年 |
1988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2005年 |
10年 |
1987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2004年 |
12年 |
1985年 | ||
一、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该类人员可一直报考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二、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三、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四、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 最少时间 |
最迟毕业年限 |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本专业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年 |
2010年 |
普通大专毕业 |
3年 |
2009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4年 |
2008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6年 |
2006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7年 |
2005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设计技术 村镇建设 公路与桥梁 城市地下铁道 铁道工程 铁道桥梁与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年 |
2008年 | |
普通大专毕业 |
6年 |
2006年 | |||
成人大专毕业 |
7年 |
2005年 | |||
普通中专毕业 |
9年 |
2003年 | |||
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2年 | |||
不具备 规定学历 |
从事结构设计工作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三级(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二项。 |
13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专科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1977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 |||
相近专业 |
1972年及以前中专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7年及以前专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91年及以前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 |||
1991年及以前硕士学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1982年专科及以上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9年 | ||
1985年及以前 | 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
基础考试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基础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 ||
专业考试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专业考试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本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 |
中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 |||
本科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 |||
硕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 |||
博士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 |||
其他工科专业 |
大专学历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 | 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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