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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09 09:39:0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7收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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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编根据广东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为广大考生整理了2017年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请考生们仔细阅读公告详情。

  关于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7年度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月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7年度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暂定合格标准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满分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12日至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一>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条件

  (一)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基础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⑵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参加注册化工工程师专业考试,应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⑷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⑴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⑵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⑶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⑷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⑸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⑻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四)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

  ⑴本专业:①化学工程与工艺;②高分子材料与工程;③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④制药工程;⑤轻化工程;⑥食品科学与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专业:①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②环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 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学历者)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7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后复核预收表人员名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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