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4年化工工程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关于北京地区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4〕9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有: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等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学历、业务专长,从中任选一项报名,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按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五个专业方向选报。
二、报名条件
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可登录www.cpta.com.cn(考试介绍)或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edu.mohurd.gov.cn网站查询。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参加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台湾居民可参加全国勘察设计领域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中国台湾居民还须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均为开卷考试,考生可以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二)《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须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
四、考试成绩管理
各专业考试均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zg.cpta.com.cn,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该软件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网址:www.cpta.com.cn)或网报平台下载。
(一)考试采用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参照各专业考试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确定是否达到报考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6月20日至7月3日登录网报平台,按照系统的要求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2.使用A4纸打印《2014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档案存放部门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表》内容与实际学历或学位情况、专业工作年限或职业实践年限情况等进行审查(审查依据请参照各专业考试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在《报名表》指定位置盖章。报考人员须妥善保存《报名表》,待成绩合格领取证书时使用。
4.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7月3日前登录网报平台,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各专业参加专业考试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并按规定完成专业工作年限或职业实践年限。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持《报名表》、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各类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二)中国台湾居民须于2014年6月27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时须持《报名表》、《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证书,以上均为原件。通过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9月2日至5日登录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军官证、护照),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规范、标准、规程目录可登录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三)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五)报考人员可登录网报平台或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及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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