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境影响评价师备考资料 >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考点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考点

更新时间:2015-09-28 09:51:49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44收藏57

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的污染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考点",下面是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知识,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辅导汇总

  第三章 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

  第十六条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十七条海洋工程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投资概算。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海洋工程投入运行之日30个工作日前,向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海洋工程投入试运行的,应当自该工程投入试运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运行的海洋工程,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编辑推荐: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知识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考点",下面是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知识,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辅导汇总

  第十九条海洋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海洋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主管部门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该工程不得投入运行。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海洋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

  第二十条海洋工程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该情形出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根据后评价结论采取改进措施,并将后评价结论和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备案;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第二十二条建设海洋工程,不得造成领海基点及其周围环境的侵蚀、淤积和损害,危及领海基点的稳定。进行海上堤坝、跨海桥梁、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建设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海岸的侵蚀或者淤积。

  第二十三条污水离岸排放工程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不得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污水离岸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实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的海域,不得超过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

  编辑推荐: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知识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考点",下面是海洋工程的污染防治知识,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辅导汇总

  第二十四条从事海水养殖的养殖者,应当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减少养殖饵料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因养殖污染海域或者严重破坏海洋景观的,养殖者应当予以恢复和整治。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在海洋固体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的建设、运行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大范围悬浮扩散,破坏海洋环境。

  第二十六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应当配备油水分离设施、含油污水处理设备、排油监控装置、残油和废油回收设施、垃圾粉碎设备。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所使用的固定式平台、移动式平台、浮式储油装置、输油管线及其他辅助设施,应当符合防渗、防漏、防腐蚀的要求;作业单位应当经常检查,防止发生漏油事故。前款所称固定式平台和移动式平台,是指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作业中所使用的钻井船、钻井平台、采油平台和其他平台。

  编辑推荐: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知识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第二十七条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单位应当办理有关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

  第二十八条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海上爆破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爆破作业前报告海洋主管部门,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海事、渔业等有关部门。进行海上爆破作业,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信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资源。在重要渔业水域进行炸药爆破作业或者进行其他可能对渔业资源造成损害的作业活动的,应当避开主要经济类鱼虾的产卵期。

  第二十九条海洋工程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应当报原核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海洋主管部门批准。拆除或者改变用途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海洋工程需要在海上弃置的,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或者影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部分,并按照有关海洋倾倒废弃物管理的规定进行。海洋工程拆除时,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拆除的环境保护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

  编辑推荐: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知识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查询

环境影响评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环境影响评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境影响评价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