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境影响评价师备考资料 >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知识点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知识点

更新时间:2015-11-18 10:31:1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259收藏103

环境影响评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公害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知识点",下面是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环保法》第24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25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27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编辑推荐: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知识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导读】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知识点",下面是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第28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0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33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编辑推荐: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大纲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技术方法》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知识汇总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点知识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环境影响评价师资格查询

环境影响评价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环境影响评价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境影响评价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