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导读】"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是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重点内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简述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答疑考试重点汇总
问题:
简述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
答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6-28条:
第26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整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三同时)
编辑推荐: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答疑考点汇总
【导读】"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是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重点内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简述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答疑考试重点汇总
第27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 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为申请验收)
第 28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整理)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建成、未经验收或不合格)
编辑推荐: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答疑考点汇总
最新资讯
- 环评工程师含金量高吗?2024-11-12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有什么用?职业前景与工作方向解析2024-11-11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前景如何?值得考吗?2024-11-08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有前途吗?2024-11-07
- 环评工程师证好考吗?——考试难度及备考策略分析2024-11-06
- 环评工程师有什么用?环评工程师的重要性及其应用领域2024-11-05
- 环境影响评价师的职业前景如何?2024-11-01
- 环评工程师如何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2024-10-31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难度在什么程度?2024-10-30
- 环评师考试各科目难度如何?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