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
【导读】"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是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重点内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点答疑精选汇总
问题:
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
答疑:
第29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第30条 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整理)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
第31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
编辑推荐: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答疑考点汇总
【导读】"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是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重点内容,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矿产资源开采的有关规定?",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学习。
特别推荐: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点答疑精选汇总
第32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环球网校环境影响评价师频道为您整理)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33条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第34条 国务院规定由指定的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购;开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单位销售。
编辑推荐:
2017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答疑考点汇总
最新资讯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就业前景如何?2024-11-23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有什么用?职责、前景与职业发展2024-11-22
- 有环评师证好找工作么?持有环评师证对就业的影响分析2024-11-21
- 环评师含金量怎么样?工作内容与职业前景2024-11-20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就业方向是什么?2024-11-16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前景如何呢?工作前景分析2024-11-13
- 环评工程师含金量高吗?2024-11-12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有什么用?职业前景与工作方向解析2024-11-11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前景如何?值得考吗?2024-11-08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有前途吗?2024-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