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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更新时间:2020-03-11 16:48:5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浏览296收藏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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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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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试大纲内容如下,为帮助考生及时获取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报名时间,可以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第一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需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知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了解环境的含义;

(2)掌握环境保护坚持的原则;

(3)掌握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4)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规定;

(5)熟悉开发利用资源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6)熟悉加强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7)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8)掌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防治环境污染和危害责任的有关规定;

(9)熟悉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0)熟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制度的管理规定;

(11)了解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的有关规定;

(12)了解农业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13)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14)了解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套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定义及原则

(1)了解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

(2)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熟悉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范围;

(2)掌握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分析、预测和评估的内容;

(3)掌握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及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4)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5)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程序和审查时限;

(6)熟悉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应当包括的内容;

(7)了解审查小组应当提出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修改并重新审查或者不予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意见的情形;

(8)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规定;

(9)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0)掌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的有关规定;

(11)掌握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

(12)了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有关规定;

(13)熟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有关规定。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类管理中类别确定的原则规定;

(3)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中环境敏感区的规定。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填报)与报批(备案)

(1)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的有关法律规定;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填报要求;

(3)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时间的有关规定;

(5)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和重新审核的有关规定;

(6)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各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的有关规定;

(7)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规定;

(8)了解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的编制要求;

(9)熟悉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10)了解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

(11)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

(12)了解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监管的有关规定;

(13)了解生产和使用臭氧层破坏物质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4)了解生产和使用含汞产品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5)熟悉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要求;

(16)熟悉各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

(17)熟悉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要求。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1)了解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围;

(2)熟悉各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原则;

(3)掌握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应当重点审查的内容;

(4)掌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决定的情形;

(5)熟悉“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要求;

(6)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了解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熟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的有关规定;

(2)熟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依据;

(3)熟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和验收报告的内容;

(4)熟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内容;

(5)了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检查的要求。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1)熟悉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概念;

(2)掌握建设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情形;

(3)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4)熟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要求。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

(1)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体的有关规定;

(2)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

(3)熟悉编制单位建立和实施覆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4)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形;

(5)熟悉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的情形;

(6)了解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

(7)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应当包括的内容。

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的有关规定;

(2)熟悉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的有关规定;

(3)掌握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4)掌握工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5)熟悉扬尘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6)了解农业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7)熟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恶臭气体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8)熟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的有关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3)了解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

(4)熟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5)掌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6)掌握排污口设置的有关规定;

(7)掌握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

(8)掌握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的有关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了解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污染、噪声排放、噪声敏感建筑物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含义;

(2)掌握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3)熟悉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4)掌握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5)熟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了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含义;

(2)熟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原则;

(3)熟悉产生固体废物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管理的一般规定;

(4)掌握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5)掌握建设、关闭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

(6)熟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了解土壤污染的含义以及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

(2)了解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监测的建设用地地块的范围;

(3)掌握关于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

(4)掌握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规定;

(5)掌握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6)熟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防止土壤污染的有关规定;

(7)熟悉农用地保护的有关规定;

(8)掌握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的有关规定;

(9)熟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内容;

(10)熟悉关于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和修复施工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熟悉土壤污染责任人的义务;

(12)掌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

(13)掌握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有关规定。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了解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内水、滨海湿地、海洋功能区划的含义以及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条件;

(2)熟悉海洋生态保护的有关规定;

(3)掌握入海排污的有关规定;

(4)掌握向海域排放废液或废水的有关规定;

(5)熟悉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关规定;

(6)熟悉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有关规定。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核设施选址、建造、营运、退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3)了解开发利用或关闭铀(钍)矿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4)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

(5)熟悉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

(6)了解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1)了解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2)熟悉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时应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熟悉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及水生生物保护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

(2)熟悉水功能区划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有关规定;

(3)熟悉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的有关规定;

(4)掌握设置、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有关规定;

(5)熟悉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保护中禁止类和许可类活动的有关规定。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1)了解土地沙化的法律定义;

(2)熟悉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1)了解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应当包括的内容;

(2)熟悉基本草原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了解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活动的有关规定。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了解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

(2)熟悉禁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

(3)熟悉采伐森林和林木应当遵守的规定。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熟悉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的有关规定。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1)熟悉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2)了解关闭矿山的有关规定;

(3)掌握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了解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熟悉保护耕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有关规定;

(3)掌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

(4)掌握非农建设占用土地的有关规定;

(5)了解应当由国务院批准的征用土地的范围。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了解该法的适用范围;

(2)了解野生动物分类分级保护的有关规定;

(3)熟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内容;

(4)熟悉野生动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了解城乡规划和规划区的法律定义;

(2)了解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

(3)熟悉城市规划中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的有关规定。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熟悉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的有关规定;

(2)掌握在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生产活动或排污的有关环保管理规定。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掌握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分及保护规定;

(2)掌握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

(3)掌握内部未分区的自然保护区按照核心区和缓冲区管理的规定。

(二十一)《风景名胜区条例》

熟悉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有关规定。

(二十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了解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法律定义;

(2)掌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二十三)《土地复垦条例》

(1)熟悉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的原则;

(2)了解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的损毁土地范围;

(3)掌握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保护土壤质量与生态环境、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有关规定。

(二十四)《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熟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

(2)熟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选址的有关规定。

(二十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法律定义;

(2)了解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有关规定;

(3)掌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了解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2)熟悉建设各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掌握禁止兴建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二十七)《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了解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法律定义及范围;

(2)了解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3)掌握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的有关规定;

(4)了解海洋工程拆除、弃置或者改作他用的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5)熟悉海洋工程污染物排放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十八)《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1)掌握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区域;

(2)熟悉优化项目选址、合理布置养殖场区的有关规定;

(3)熟悉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

(4)熟悉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的有关规定。

(二十九)《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

(1)了解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含义及条例适用范围;

(2)熟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使用单位防止或者减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泄漏和排放的有关规定。

四、环境政策

(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1)了解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

(2)熟悉“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关要求;

(3)掌握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的有关要求。

(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1)熟悉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

(2)掌握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

(3)熟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有关规定;

(4)了解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1)熟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大力推进煤炭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有关要求;

(2)熟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关要求。

(四)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1)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的含义;

(2)了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要求。

(五)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1)了解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类型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级别;

(2)熟悉对生态功能保护区采取的保护措施;

(3)熟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六)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1)了解主体功能区的划分;

(2)熟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发原则中关于保护自然的有关要求;

(3)熟悉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中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4)熟悉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中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

(5)熟悉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

(七)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1)熟悉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功能分区;

(2)了解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限制开发区域管理的有关要求;

(3)熟悉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中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有关要求。

(八)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了解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

(2)熟悉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有关要求;

(3)熟悉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有关要求;

(4)熟悉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的有关要求;

(5)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

(九)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1)熟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中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和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的有关要求;

(2)熟悉“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的有关要求;

(3)了解“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中严控工矿污染的有关要求;

(4)了解“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有关要求。

(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1)了解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指标;

(2)熟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的有关要求;

(3)熟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的有关要求。

(十一)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了解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强化搬迁改造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

(十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了解危险废物的类别;

(2)了解危险废物可以实行豁免管理的相关规定;

(3)了解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的鉴别认定和管理规定。

(十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1)了解污染地块土壤治理和修复责任主体确定的有关规定;

(2)熟悉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中风险管控的有关规定。

(十四)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熟悉农用地土壤污染预防的有关规定。

(十五)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熟悉工矿用地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控的有关规定。

(十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

(1)了解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基本原则;

(2)熟悉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十七)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

(1)了解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基本原则;

(2)熟悉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的具体任务。

(十八)“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了解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

(2)掌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有关任务要求;

(3)了解加快实施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

(十九)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1)了解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2)熟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范围;

(3)熟悉重点重金属的范围;

(4)掌握“严格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

(二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

(1)熟悉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的有关要求;

(2)了解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的有关要求。

(二十一)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1)了解重点区域名称和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物质类别;

(2)熟悉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思路与要求;

(3)熟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4)了解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要点;

(5)了解油品储运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要点。

(二十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1)了解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

(2)掌握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点任务;

(3)了解工业炉窑的分类。

附录 第一科目第二部分涉及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部门规章

1.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8 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 37 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1 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

5.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 号)

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

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9 号)

二、规范性文件

8.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 号)

9.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 号)

10.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

13.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3〕86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43 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 号)

17.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环发〔2015〕92 号)

18.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 号)

19.关于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77 号)

20.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

21.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发〔2015〕179 号)

22.关于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破坏物质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大气〔2018〕5 号)

23.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

24.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25.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 年第 50 号)

26.《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 第 38 号)

27.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

28.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 48 号)

29.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

30.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 号)

31.关于做好煤电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60 号)

32.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33.关于规范火电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环办〔2015〕112号)

34.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办环评〔2016〕14 号)

35.关于印发水泥制造等七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114 号)

3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

37.关于印发机场、港口、水利(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三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 号)

38.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

39.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水利(灌区工程)两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7 号)

40.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 号)

41.关于做好畜禽规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31 号)

42.关于印发《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函〔2014〕1419 号)

43. 关于做好“三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65 号)

44. 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

45. 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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