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环境影响评价师《导则与标准》考点:制定噪声防治对策的原则
制定噪声防治对策的原则:
⑴工业CP噪声防治措施应针对CP投产后噪声影响的最大预测值制订,以满足厂(或场、边)界和厂界外敏感目标(或声环境功能区)的达标要求。
⑵交通运输类CP(如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项目等)的噪声防治措施应针对CP不同代表性时段(运行近期、中期、远期)的噪声影响预测值分期制定,以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及敏感目标功能要求。其中,铁路CP的噪声防治措施还应同时满足铁路边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类比调查法
类比法:只能做半定量或定性预测。对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的个别情况(如对地面水EI较小的水质参数或在地面水环境中迁移转化过程复杂而其影响又不太大的水质参数),由于评价时间短、无法取得足够的数据,不能利用数学模式法或物理型法预测CP的EI时可采用此法。CP对地面水环境的某些影响,如感官性状、有害物质在底泥中的累积释放等,目前尚无实用的定量预测方法,可以采用类比调查法。
预测对象与类比调查对象之间应满足下要求:
①两者地面水环境的水力、水文条件和水质状况类似。
②两者的某种EI来源应具有相同的性质,其强度应比较接近或成比例关系。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分级
⑴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⑵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⑶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⑷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⑴和⑵的规定。
⑸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建设生态城市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迅速增长,世界城市化的进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世界目前已有一半人口生活在城市中,预计 2025年将会有2/3人口居住在城市,因此城市生态环境将成为人类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和商品 经济发展的产物。在城市中集中了大量社会物质财富、人类智慧和古今文明;同时也集中了当代人类的各种矛盾,产生了所谓的城市病。诸如城市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地面沉降、噪音污染;城市的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短缺、能源紧张;城市的人口膨胀、交通拥挤、住宅短缺、土地紧张,以及城市的风景旅游资源被污染、名城特色被破坏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城市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功能的正常发挥,甚至给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今后10年是我国城市化高速发展的阶段,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环境问题是否处理得好是涉及全球环境问题改善的重要方面。因此,如何实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统一,就成为国内外城市建设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
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可持续发展理论也开始由概念走向行动,人们的环境意识正不断得到提高。当今世界一些发达国家,伴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使现代人对生态需求与消费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重要。有关老师认为,21世纪是生态世纪,即人类社会将从工业化社会逐步迈向生态化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讲,下一轮的国际竞争实际上是生态环境的竞争。从一个城市来说,哪个城市生态环境好,就能更好的吸引人才、资金和物资,处于竞争的有利地位。因此,建设生态城市已成为下一轮 城市竞争的焦点,许多城市把建设“生态城市”、“花园城市”、“山水城市”、“绿色城市”作为奋斗目标和发展模式,这是明智之举,更是现实选择。
大力提倡建设生态型城市,这既是顺应城市演变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市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一是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发展绿色生产力的需要; 发展建设生态型城市,有利于高起点涉入世界绿色科技先进领域,提升城市的整体素质、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力和形象。二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党中央把“可持续发展”与“科教兴国”并列为两大战略,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当然要贯彻实施好这一重大战略。三是解决城市发展难题的需要;城市作为区域经济活动的中心,同时也是各种矛盾的焦点。城市的发展往往引发人口拥挤、住房紧张、交通阻塞、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城市经济发展与城市生态环境之间矛盾的反映,建立一个人与自然关系协调与和谐的生态型城市,可以有效解决这些矛盾。四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随着经济的日益增长,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城市居民对生活的追求将从数量型转为质量型、从物质型转为精神型、从户内型转为户外型,生态休闲正在成为市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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