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结构工程师 > 结构工程师备考资料 > 09结构工程师考试(法规)备考讲义(2)

09结构工程师考试(法规)备考讲义(2)

更新时间:2010-05-13 13:35:08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结构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建设法规体系按立法权限划分时,由五个权限层次组成:

  1.建设法律,它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法律必须由立法机关制定,在我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2.建设行政法规,由国务院颁发或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的法规。全国各部门、各地方都必须执行的法规。如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等。

  3.建设部门规章,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发布,在其管理权限内适用。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等。

  4.地方建设法规,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订的法规,在其管辖区内适用。如《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

  5.地方建设规章,由各地方的人民政府颁发的规章、办法,在其管辖范围内适用。

  下面层次发布的法规不得与上层次法规抵触。若有些条款与上层次法规有矛盾:如地 方法规或行政法规与法律抵触,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理;地方规章与行政法规或法律 抵触,须报国务院处理。

2010年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信息汇总
 结构工程师基础科目(一)考试普通化学练习题汇总
2010年结构师考试9月18、19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
结构工程师频道    结构工程师论坛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结构工程师资格查询

结构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结构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结构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