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金从业资格 > 基金从业资格备考资料 >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法律责任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20-02-20 15:30:15 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浏览16收藏8

基金从业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法律责任”,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更多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考点请持续关注环球网校。本文内容如下:

编辑推荐: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资料汇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以及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有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八项行为的,按照《证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以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第四十条 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规定处罚。

目前受疫情影响,各地考试均已推迟,那么2020年3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是否会如期举行,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待官方公布具体通知后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0年3月基金从业资格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请及时预约。

以上是内容为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可以参考着复习,更多资料请点击文章下方“免费下载”学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基金从业资格资格查询

基金从业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基金从业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