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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起契约型基金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范围

更新时间:2020-08-18 11:28:3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0收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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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基金从业资格备考过程中,我们的知识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积累的,一天都不能放松,才可以在考场上做到游刃有余。环球网校小编发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起契约型基金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范围”,备考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参考学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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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发起契约型基金是否属于行政许可范围

一直以来,我们都习惯于仅有像信托、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方可发起设立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从公募基金开始,到私募的信托计划、基金资管计划和券商资管计划,无一不是如此演绎。契约型基金的优势毋庸置疑,一是仅需一纸合同就可以组建一个SPV,而无需面临繁琐的工商注册、登记、注销等流程与手续;二是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一定程度上绕开了个税的成本,甚至有时连营业税、增值税都免了。

笔者以为,根据《行政许可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及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均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因此,该类主体开展契约型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取得业务批准。而对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外的主体,如一般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并未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必须取得行政许可。

结合本次《新规》发布时证监会的公开发言,《新规》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信息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的检查,体现了适度监管原则。

因此,除依据前述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特别取得行政许可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其他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契约型私募基金业务,无需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通知:2020年9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日期从8月7日10:00开始至9月4日24:00结束。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添加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一键获取2020年9月基金从业资格报名后续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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