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答疑精选 >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

更新时间:2016-12-16 09:37:4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31收藏52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导读】"《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知识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

  【导读】"《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知识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问题: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

  答疑:

  《合同法》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违反提请注意义务的,该格式条款不生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编辑推荐: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精选答疑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分析题汇总
  友情提示:本文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导读】"《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知识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提供人有哪些限制?",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编辑推荐: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精选答疑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分析题汇总
  友情提示:本文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监理工程师资格查询

监理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监理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