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答疑精选 >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更新时间:2016-12-16 14:26:2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6收藏10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导读】"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知识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可变更或可撤

  【导读】"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知识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答疑精选汇总


  问题:

  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

  答疑: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是指欠缺生效条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可变更或可撤销发生争议,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编辑推荐: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精选答疑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分析题汇总
  友情提示:本文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导读】"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知识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答疑精选汇总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不问于尤效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当事人如果只要求变更,(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其合同。

  编辑推荐: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精选答疑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分析题汇总
  友情提示:本文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监理工程师资格查询

监理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监理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