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备考资料 >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更新时间:2017-04-14 09:14:1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25收藏25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导读】"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的内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导读】"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的内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精选汇总

  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1.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它是构成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在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构成。

  (1)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

  1)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

  2)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

  3)用于监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

  编辑推荐:

  2017年监理工程师《三控》知识点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点归纳汇总

  友情提示:本文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导读】"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的内容是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为了帮助考生全面的复习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课程,系统的了解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环球网校编辑整理了"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工程监理费的构成及计算方法",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祝考试顺利。

  特别推荐: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精选汇总

 

  4)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具体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

  2)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

  3)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上下班交通费等;

  4)公用设施使用费。包括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环卫、保安等费用;

  5)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

  6)附加费。包括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径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

  7)其他费用。

  (3)税金。税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令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4)利润。(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利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

  2.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

  (3)按时计算法;

  (4)固定价格计算法。

  编辑推荐:

  2017年监理工程师《三控》知识点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汇总

  2017年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考点归纳汇总

  友情提示:本文是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频道为您整理的《监理工程师论坛,下载资料,交流学习!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监理工程师资格查询

监理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监理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监理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