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3-12-06 0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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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2013年度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47号),根据建设部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要求,经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批准,我会研究决定,2013年12月份将开展《必修课》、《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由于继续教育证书是延续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监理企
业务必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
现将以上课程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凡注册有《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且注册有效期到2015年2月底的人员都要参加本次继续教育学习。
各单位接通知后,务必安排好参加学习的人员,以免影响延续注册。
2、时间及课程安排:
2013年12月16日―12月20日。
12月16日―12月17日《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12月18日―12月19日建筑施工新材料、新技术。
12月20日地铁工程。
报到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15日在团结大厦(乌鲁木齐市南湖二期安居北路119号,联系电话0991-4671666),一楼报到。上课地点:四楼多功能厅。
各监理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携带参加培训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统一来我会报名、交费。排班。
注意事项:上课时请携带《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报到时书店有卖)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选修课《市政公用工程》教材。
协会联系电话:0991-8881063(兼传真)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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