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理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备考资料 >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

更新时间:2014-08-11 16:08:1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监理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监理工程师考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考点: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复习备考过程中参考。

  竣工验收和工程保修

  (一)竣工验收需满足的条件 【与质量管理中有差异】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7)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竣工验收程序

  1.承包人申请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发包人组织验收组。发包人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28天内,组织老师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验收后的管理

  (1)发包人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的保修通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

编辑推荐:

2015监理工程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2015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

2015年监理工程师考试VIP套餐,赠送学习课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理论与法规》章节知识点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监理工程师资格查询

监理工程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监理工程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监理工程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