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汉昌区公开选聘专任教师80名
2015年汉昌学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由于县城扩容建设进程加快,入住县城的居民大量增加,城区中小学学生人数上升和上年度教师自然减员,需要补充一批教师。经报请县编办核定,2015 年汉昌学区辖区的中小学面向全县在编在岗公办教师公开选聘专任教师80名。结合学校编制数量及学科需求,特制定汉昌学区教师选聘方案。
一、选聘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选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2、立足县情,优化师资配置;
3、凡进必考,依岗选聘。
三、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认真履职,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小学岗位须具备中等师范专业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学岗位须具备对口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必须二级甲等(含二甲)以上,报考其它学科岗位的普通话等级必须二级乙等(含二乙) 以上。
5、报考体育学科教师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报考音乐学科教师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且本县公办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男性限年龄限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女性限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且本县公办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以上周岁年龄均以2015年8 月31日为界。
6、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和中学学科教师必须专业对口,教师资格证与任教学科相符。报名小学其他学科选聘的对象必须是在近三年内一直任教该学科,且教学效果良好,统考科目近三年内教学质量年度测评(以每学年度最后一次统一质量检测为依据)必须在本学区或原乡镇、县直学校内排名在前50% (含50%),非统考科目要求在学科活动中,在本学区或原乡镇、县直学校内处于前列。
7、近三年在编在岗教师方能参加报考,除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四个学科外,现任教小学的教师,报名参加小学对口专业选聘;现任教中学的教师,报名参加中学对口专业选聘,不能跨报参加选聘。
8、汉昌学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选聘办法
按选聘学校、学科岗位,通过笔试公开选聘;以笔试成绩和教龄优惠分计算综评分(教龄优惠分,参加工作前5年教龄不计分,从第6年教龄开始记分:6至 15年教龄的,每年教龄记0.1分;16年及以上教龄的,从第16年起,每年教龄记0.2分,教龄优惠总分不超过5分。教龄以整年为计算标准,不足一年的,只舍不入),根据综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考核对象,不实行岗位调剂录用。如遇综评分相同的情况,年龄大的优先(年龄以周岁为标准);年龄相同,教龄长的优先;教龄又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
五、选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1、发布信息;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4、考核拟聘;5、公示;6、办理调动手续。
1.发布公告
各学区、 县直学校发布并张贴《2015年汉昌学区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实施方案》。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分学校按学科岗位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近三学年度质量检测原始依据(学区、县直学校审核签字盖章)的原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1)资格初审:各学区、县直学校组成资格初审组。在教师报名时负责资格初审。各学区、县直学校校长为资格初审第一责任人,人事专干为直接责任人。
(2)资格复审:由汉昌学区和岗位所在学校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持报名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何为民、李烂辉、郑骈臻为资格复审责任人,单项审核人为直接责任人。
(3)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 7月 9–1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4)报名和资格初审地点:各学区管理办、县直学校
(5)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 7月 13 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6)资格复审地点:汉昌学区新城学校
(7)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5年7月16 日
下午3:00—6:00
(8)领取准考证地点: 教育局人事股南栋412室
3.考试
(1)城关地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笔试。
(2)所有对象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时请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3)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该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本学科本学段内容占90分,学科教学理论10分。
(4)笔试时间及地点: 见准考证。
4.考核
根据选聘岗位计划名额和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确定后由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核其报考资格,作出考核意见和结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1)近三年内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者;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3)经查实在报考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资格不实者。
5.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由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调人员,并在教育局、各学区、县直学校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选聘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即为空缺。
6.手续办理
按教师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7.岗位管理
选聘对象应聘到新的单位后,按新单位的设置岗位确定职级待遇,原单位的聘任岗位职级应予变更。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定辉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彭隐智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童怀思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奇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献安 平江县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
成 员:何为民 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股长
李烂辉 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李炽秋 平江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祯祥 平江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欧阳陆军 平江县教研室主任
郑骈臻 平江县汉昌学区主任
洪投东 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何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骈臻、洪投东、童卓成同志为成员,负责选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七、工作纪律与监督
汉昌学区教师选聘工作是我县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一个重大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抽调思想过硬、原则性强、不徇私情的同志组成专门班子负责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政策宣传到位,工作程序到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凡因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等原因造成重大失误或来信来访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报考对象经查实在选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资格不实者取消其选聘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教师选聘。
选聘工作由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30-6234772(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
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本方案由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方案解释权属平江县教育局汉昌学区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点击下载:2015年汉昌学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平江县教育局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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