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方城县招聘144名小学幼儿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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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的意见》(宛政办[2010]122号)和《方城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方政办[2015]5号)精神,结合我县2015 年度教师需求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144名。现就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毕业生就业为目标,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到我县小学、幼儿园任教,缓解我县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实行定岗招聘。招聘计划直接确定到乡、校、到学科,采取按岗位报考,按岗位划定分数线;
4、实行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学校、学科)及数量
(一)小学72名
1、杨楼镇中心学校2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2、小史店镇中心学校2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3、四里店乡中心学校20名。其中语文8名,数学7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英语1名、信息技术1名。
4、拐河镇中心学校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
5、柳河乡中心学校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
小学岗位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定岗到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小学。
(二)幼儿园72名
1、县第三幼儿园30名。
2、县实验幼儿园4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热爱方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04年以来一直在我县中小学教学岗位上工作但未办工资卡的遗留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6、无违法违纪行为。
7、未正式就业人员。
8、户籍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方城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方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1、小学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04年以来一直在我县中小学教学岗位上工作但未办工资卡的遗留人员不受学历限制。
(2)专业条件:报考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资格条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
2、幼儿园
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具有教师资格证;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的特岗教师;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照顾条件
1、根据宛人社【2013】135号、宛办【2013】11号和宛青联字【2014】9号文件精神,以下三类人员报考小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在方城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
2、根据方政纪﹝2007﹞1号纪要精神,2004年以来一直在我县中小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但未办工资卡的遗留人员,报考小学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加10分。
3、笔试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 7月24日至2015年 7月29日。
(二)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薄,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档案存放单位提供的未就业证明1份,1寸近期(10日内)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所需证件等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2、本人现场填写《方城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采集指纹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计划调整:
如果某一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教师招聘办公室将对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所调的计划数原则上调整到同一单位内报名比例高的学科。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小学: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幼儿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幼儿园教育学、幼儿心理学以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4、结果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 8月8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点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各岗位按招聘数量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形式及内容:
(1)小学: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抽题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2)幼儿园: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抽题试讲加才艺展示两项内容。时间15分钟以内。其中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办法:2015年8月12日公布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方城县教育信息网上。
4、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5年 8月13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结果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处。
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同一学科不在同一组面试室面试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
七、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所报考岗位,按照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某一岗位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亦相同者,取学历高者。
3、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5年8月17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及报名处公布。
八、考核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进行。考核合格者,根据招聘岗位及数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于2015年8月21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后所缺人员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须于2015年8月25日前向聘用单位提供本人档案。个人档案在市县教体局、人社局的分别由县教体局、人社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档案者,取消拟聘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具体时间及办法,于2015年8月27 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十、聘用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编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规定,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3 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招聘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出方城县教育系统,辞职、参加教育系统外招录考试者不提供人事档案。
十一、待遇
被聘用人员从上班之日起计发工资。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十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今年我县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
十三、咨询方式
1、电话:县人事考务中心0377-65076736
2、网址: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方城县教育信息网
十四、本实施方案由方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点击下载:
2015年方城县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试讲指定教材一览表.doc
方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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