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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更新时间:2019-06-12 16:03:58 来源:枣庄市教育局 浏览23收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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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枣庄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2批次进行。第1批次网报时间:2019年3月26日8:00—4月1日17:00;第2批次网报时间: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枣庄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资格种类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持有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枣庄市的中国公民。认定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分2批次进行。第1批次网报时间:2019年3月26日8:00—4月1日17:00;第2批次网报时间:2019年6月21日8:00—6月27日17:00

应届毕业生(7月10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仅限在第2批次报名。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1.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2.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市)教育(体)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枣庄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本人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市)为现场确认点。

4.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资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体格检查

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各区(市)教体局组织安排申请人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及组织工作等请查阅各区(市)发布的公告信息。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对应两次网报也分为2个批次,4月1日-3日,7月2日-4日。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后,应按规定时间到网报时填报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各确认点信息如下表:

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者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者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或申办回执;

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者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结论

各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确认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证书领取时间等其他事宜详见各区(市)发布的信息,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批次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报名、体检和现场审核确认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报名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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