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新疆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证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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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规范化水平,现将乌鲁木齐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乌鲁木齐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居住在乌鲁木齐市,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不含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
(三)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教育类研究生);
(四)在乌鲁木齐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乌鲁木齐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乌鲁木齐市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乌鲁木齐市参加教师资格认定。
不受理以下情况人员的申请: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申请者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教育教学能力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此次认定:
1.疆内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公费师范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毕业学科门类一致的教师资格。毕业专业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或没有教学实习环节者,须参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考面试)且成绩合格,可申请认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疆内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认定。
3.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能参加此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考面试)。
5.取得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考试成绩合格(指考试成绩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jyt.xinjiang.gov.cn)和新疆招生网(www.xjzk.gov.cn)查询为准)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考面试),面试合格后可申请认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报材料:
1.本市户口本或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复印件1份。
(1)在校研究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驻新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疆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实名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1)毕业情况的各类证明不能作为申请认定的依据,在校研究生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申请人(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5.疆内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及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成绩必须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应学科教学法、教育实习等课程)复印件1份,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师范生提供)。
6.申请人员须提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证复印件一份;2021年10月考试人员无需提供,以新疆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成绩为准(非师范生提供)。
7.乌鲁木齐地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考面试)合格证明一份(以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成绩为准)。
8.参加教育部全国统考的申请人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全国统考申请人提供,认定报名系统核验通过,无需提供)。
9.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认定报名系统核验通过,无需提供)。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
1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照片后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13.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详情见附件3)。
注:以上申请材料以官方网站核验为准,无法核验的材料视为不合格。
四、认定日程安排
(一)3月30日10:00—4月8日17:00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上(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报名。
重要提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二)4月13日—4月15日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费用190元/人(详情见附件1)。缴费完成后关注新疆教师资格认定网站(jszg.xjnu.edu.cn),提前做好考试前期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重要提示:此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省考面试)为过渡期内最后一次,后续将不再组织,面试成绩当次有效。
(三)体检时间4月6日—6月6日(双休日、节假日不进行体检),指定五所医院体检:
1.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北门院区
2.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3.乌鲁木齐市中医院南门分院
4.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5.温泉康复医院
(四)4月25日—4月29日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缴费的人员请登陆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jszg.xjnu.edu.cn)打印测试通知单。
(五)拟定4月30日-5月3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测试通知单为主,测试结果于5月11在网上查询:jszg.xjnu.edu.cn)。
(六)5月16日—5月20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宾馆二楼会议厅(新医路127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6月13日—6月17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宾馆二楼会议厅(新医路127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七)6月6日—6月10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认定状态通过的社会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宾馆二楼会议厅(新医路127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7月4日—7月8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认定状态通过的2022届应届毕业生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宾馆二楼会议厅(新医路127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自行下载体检表(双面打印)(见附件2)前去指定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如出现不属于认定体检范围人员自行参加体检,后果本人自负。
(二)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未按照时间规定完成的人员,此次教师资格认定不合格。
(三)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咨询电话:0991-5172013,0991-5172009。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991-4362086,0991-4333983。
申请人在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
附件1:2022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一、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首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
1.网上注册步骤:
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仔细阅读和理解各种提示信息,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信息。
第二步下载《个人承诺书》:进入导航栏中业务平台系统,点击须知,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后,返回业务平台,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按照提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第三步进入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模块: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申请人,系统自动同步,此处无需填写考试合格证明上的相关信息。
第四步普通话证书信息核验:在此模块下点击新增按钮,出现证书新增对话框,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是否与普通话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
第五步毕业证书信息核验:在此模块下点击新增按钮,按照右侧的操作步骤进行证书核验,如果核验不到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用户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证件号码、证书编号"是否一致;如果检查无误后,仍然核验不到的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相应类型进行操作。
第六步学位证书信息核验:根据学位证书上的真实信息,核验并补齐空缺的信息。如果是应届毕业生申请,学位名称请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第七步认定机构选择: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按户口或居住所在地选择所在的区、县教育局(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属的区域教育局)。如果选择错误,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2.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填写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用字必须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确认。
▲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电子照片,否则系统无法完成确认。照片需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并与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二、关于网上缴费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请于4月13日-4月15日,扫描以下二维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后,缴费190元/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及误缴费用者,费用不予退还。
三、关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首先要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条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网上缴费。
2.测试考场、测试时间等考试信息请在“测试通知单”上查看。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出示绿色行程码、测试通知单(纸质版)、三份不同年级教案参加测试,否则不予测试。
3.教案要求:准备测试教案和试讲的所有学科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除外语学科),没有按此要求准备者,其测试成绩为不合格。参加测试的人员应根据本人拟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准备3个题目教案,一个题目一份教案,共计3份教案。教案应具有一节课的完整课堂内容,并以测试者申报相应教师资格种类所对应科目的现行教材为参考,按照指定年级各准备一篇:
●幼儿园从五大领域准备大班、中班、小班不同班级,不同领域各一篇,教案共三份。(五大领域包括艺术、语言、健康、社会、科学);
●小学二、四、六年级;
●初中一、二、三年级;
●高中一、二、三年级;
其它有些不是三个年级都有的科目,可以选择不同的年级适当调整,但必须准备三个不同题目的教案。
4.测试办法:测试时由测试组专家抽取其中任意题目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括面试、讲课和专家对学科基本知识核心概念的提问。未按照上述要求准备者,测试成绩为不合格。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为当次有效。
四、关于申报材料
1.在规定日期截止之前未提交完整材料的,视为材料不合格,此次认定不通过。
2.未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认定不予通过。
3.将申报材料依序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注明“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中职、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认定机构”“联系电话”,未按此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
4.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
五、体检医院
(一)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北门院区
1.地址: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北门院区成人部三楼体检中心(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1号)咨询电话:0991-2303513。
2.乘车路线:104路、33路区间、306路、902路、60路、104路、917路、59路、BRT2号线、8路、30路、501路、地铁1号线北门站下车(由B、C出口出站)、BRT71号线,北门站下车。
3.体检当日9: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在医院成人门诊部一楼办理就诊卡并充值,乘坐电梯至3楼大厅进行体检。
(二)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1.地址: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原县医院,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806号)门诊七楼健康体检科。咨询电话:3824015。
2.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18路、52路、43路、56路153路县医院下车即到。
3.体检当日9: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在医院门诊一楼办理就诊卡并充值。乘坐15、16号电梯至7楼进行体检。
(三)乌鲁木齐市中医院南门分院
1、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医院南门分院三楼体检中心。(天山区解放南路278号)
咨询电话:28101212814645转8306
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D西南口)、61路、920路、17路、3路、104路、308路、903路、44路南门或人民剧场下车即到。
3.体检当日10: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在门诊三楼体检中心办理体检手续进行体检。
(四)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1.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590号南航明珠酒店旁)门诊五楼体检中心。咨询电话:4527197。
2.乘车路线:乘坐BRT1号线、2号线,公交7、14、17、68、157、301、910、537路车红山站下车即到。
3.体检当日10: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在门诊五楼体检中心6号室、8号室办理体检手续进行体检。
(五)温泉康复医院
1.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128号,保健中心楼五楼健康管理科。咨询电话:2619583。
2.乘车路线:8路、34路104路、106路、537路、535路在温泉疗养院站下车即到
3.体检当日9: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体检表,在健康管理科五楼办理体检事宜。
六、体检要求
1.请有序排队,从低风险区来的提供七天内的核酸报告,出示行程码及七日之内核酸报告后进入医院始终保持1米的距离,中高风险区来的需要先去排查,并提供48小时的核酸报告后进入医院,服从疫情期间的各项防控要求。
2.体检前一日晚餐应尽可能吃清淡的食物,晚上十点以后请勿进食,但可喝适量的水,前三日请勿饮酒,勿劳累。
3.体检当天清晨空腹,勿服药(降压药或降糖药除外);勿饮水;勿携带贵重物品。
4.申请托幼教师资格证的女性应避开月经期(月经结束3天后前来体检)。
5.已怀孕和准备怀孕的女性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将不安排您做放射检查。
6.请有序排队,出示健康码进入医院,在体检过程中,全程均需佩戴口罩,不得私自将口罩摘下,始终保持1米的距离,服从医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的管理。
7.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没能体检的人员不予认定其教师资格。
七、关于证书发放
所有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前往新医路127号新师大宾馆二楼会议厅(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领取证书,逾期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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