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资格 > 教师资格备考资料 > 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重点知识(二)

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育学重点知识(二)

更新时间:2012-01-06 01:23:23 来源:|0 浏览0收藏0

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第二章 高等教育的目的

  教育目的指明了在一定社会中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的根本问题,是一切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教育方针的基本构成: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教育的培养目标、实施的途径。

  教育目的的性质:教育目的是一种教育思想;教育目的又具有客观性

  高等教育目的的作用:导向、调控、评价和激励作用。

  高等学校培养人才的基本单位是专业。

  制定培养目标应确定的几个关系:德与才、身与心、专业素质与文化素质。

  马克思认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全面发展教育由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构成。

  全面发展教育的实施途径:教学工作是实施德、智、体、美诸育德基本途径。

【试题】中学历年真题 中学模拟试题 小学历年真题 小学模拟试题
【经验】教学经验交流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教师资格资格查询

教师资格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教师资格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