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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最后一考12月报名

更新时间:2014-11-25 19:02:2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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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前,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考试明年3月22日为最后一考,报名将于下月15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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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京市教委获悉,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前,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考试明年3月22日为最后一考,报名将于下月15日开始。

  此次考试沿用以往的报名方式,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12月15日13时至29日15时,考生可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网提交报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

  2015年1月8日至14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生到北京教育学院本部现场确认。

  2015年1月8日至10日(9时至11时30分、13时至16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的考生到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下半年,本市将为改革前已经参加了市教委组织的教育学(幼儿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并已获得其中一门及以上课程的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举行补考。

  持有两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未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测试未通过者,在2015年下半年仍可按照改革前的认定办法申请认定。

  持有一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者,在2015年下半年将有一次另一门课程补考机会,补考形式和改革之前相同。补考通过后,在2015年下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办法和改革之前相同。

  以上办法只在2015年下半年有效。自2016年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和认定工作一律按照教育部的改革要求执行。过渡对象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提醒,现阶段,考生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了解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相关政策、信息。有关本市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工作和认定等信息将于2015年下半年纳入改革试点前,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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