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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师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6-13 14:34:20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59收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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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为环球网校分享“昌邑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师执业注册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请您参阅。

各镇街区(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卫生计生监察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依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近期集中开展2018年度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注册对象

2017年度及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申请在市卫计局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取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未超过两年的,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注册单位公章):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 1份(粘有照片);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

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5、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非注册单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1份;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册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需复印首页、校验及变更记录页)。

(二)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年内未注册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受6个月以上的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三)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申请注册者,还应上交原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乡医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后,申请注册者,须注销乡医证书,二者同步进行。

三、注册流程

1、电子化激活。申请人按提交材料要求备齐所需材料,登录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选择医师电子化个人端进行激活(网址http://sd.cndocsys.cn/)。激活后在业务申请栏目里选择注册业务。

2、单位审核。单位审核申请人材料无误后,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负责人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市卫计局审核。各医疗机构填写《昌邑市2018年度医师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附件2),按照集中注册时间安排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辖区内符合首次注册条件者材料进行集中收集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受理,由市卫计局审核制证。

四、其他

1、凡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按汇总表所列顺序装订成册,按照每人一袋的要求装于一个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档案袋材料内容及份数、申请人姓名、申请类别、注册单位名称,非本人的的需提交经办人(委托代理人)证明。

2、请单位确定申请医师已经进行电子化激活及网上申报后再上报纸质材料。

3、申请注册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乡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注销乡医证,二者同步进行。

集中注册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计局窗口

联系电话:7219913

邮箱:wsjsjcdd@126.com

附件:1、《医师执业申请审核表》

2、昌邑市2018年度医师执业注册集中办理汇总表

3、集中注册时间安排表

2018年6月12日

点击链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师执业注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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