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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8-11-13 09:37:3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89收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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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为环球网校分享的“济南市市中区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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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山东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本周期考核方案,以指导辖区区发证医疗机构有序开展考核工作。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市中区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周期

(一)考核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实行注册,在市中区区发证医疗机构中正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

(二)考核周期

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参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德考评内容参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三、考核程序标准及提交材料目录

依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细分为以下程序:

(一)一般程序:

1.200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执业不满12年的申请一般程序,完成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评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不需提交任何材料。

2.执业不满12年的医师在考核周期内(2017-2018)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1份

(2)提交以下任一佐证材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助理医师升为执业医师的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提交以下材料:

《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1份

省、市及以上级别颁发的卫生计生方面的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1份

(2)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无法证明执业满12年的,应提交相应佐证材料)1份

四、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流程

1.医师下载医师服务APP,使用个人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根据提示逐项操作,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等待审核。

2.执业机构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添加并维护本机构内应参加考核的医师信息,审核医师提交的个人信息。

3.考核机构对在本机构执业的应考医师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评定、复核,并将所有医师的资料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上报辖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备案。

4.医师根据自身实际选择考核程序,选择一般免考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医师准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卫计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由省医师协会组织专人进行逐一核实,材料不实者予以驳回。

5.选择一般程序的医师在通知的有效考核时间内,点击“定考”模块,开始业务水平测试。医师根据个人需求缴费开通学习服务包,参加学习或模拟考试等,学习完成后,通过“学分申请”模块完成学分申请。

(二)时间安排:

各医疗机构材料提交时间以附件要求为准。

11月20日前,执业机构完成对本周期应考医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提交至考核机构;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后报辖区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并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名单。报济南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审核备案。

业务水平测试时间:11月30日-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因上一轮考核中,有医师因为援边、出国等情况、正休产假等特殊情况要求缓考。现在由于采取互联网移动定考模式,在边疆、国外、家中或出差,都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医师服务APP完成考核环节中的各项任务,因此,本轮定考中,以上原因均不能作为缓考的理由。

(二)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将开通网上学习和模拟考试系统。2019年四月上旬,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对首次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本次中间不在安排补考)。

(三)本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医疗机构务必通知到每一位需要参加本次定期考核的医师。医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者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四)各医疗机构、医师在确定考核程序时要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纪律,对违反考核(考试)纪律者(如出具虚假证明和替考等作弊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追责。

联系人:于媛媛 张书广 武文 吕林

联系电话: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58698536

市中区卫计局医政科82078370

市中区卫计局社区科82078381

附件1:各单位上报纸质材料材料时间安排表

附件2:《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

附件3:《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

附件4: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操作流程图

附件5: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账户激活操作步骤

附件6:医师定期考核系统操作步骤(机构、个人)

附件7:2017-2018年度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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