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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关于2019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2-17 14:47:3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77收藏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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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为环球网校分享的“北京市朝阳区卫计委关于2019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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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为加强执业医师管理,做好朝阳区2019年医师定期考核的再次考核工作,依据《北京市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2019年上半年1月4日至5月31日为再次考核时间。医师定期考核的再次考核工作由朝阳区医学会考核机构负责考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再次考核参考人员

(一)2018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医师;

(二)未参加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医师;

(三)2018年度委托到北京健康管理协会、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未参加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医师。

二、再次考核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法律法规和业务水平测评等内容,每名医师考核内容不能减少,且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

(一)参考医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4日至2月28日。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网上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的考核时间: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业务水平测评考核时间: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

三、再次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每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内容、要求抓好再次考核工作,并通知到每位再次考核参考人员,同时指导医师做好网上录入、报名工作。

(二)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按照医师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内容要求,做好评定、考核工作(包括医师多点执业单位的评定、考核)。对参加再次考核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和工作业绩考核后,于2019年3月20日之前,将评定意见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进行评定确认,同时上报医学会考核机构纸质版和电子版(附表1),由医学会考核机构审核后存档。

(三)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组织参考医师做好业务水平测评考核工作。

1、业务水平网上测评考核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31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网址:http://101.200.85.213:8080)。所有参考医师,要在网上进行法律法规考试;临床内科、外科、妇产科、儿内科、口腔科、公共卫生类别均在网上进行专业考试。考试次数最多3次,3次未通过,既视为2019年再次考核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即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其它专业参加医学会组织的书面考试。请各单位组织参考医师做好网上答题。

2、业务水平(临床专业)现场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7日上午(8:30签到)。请各单位通知参考医师准时参加考试,医师参考时请携带医师执业证书和相关专业书籍。

(1)2019年4月15日上午(周一)9:00-11:00,参考人员为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室等单位参考医师;

(2)2019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周三)参考人员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考医师。

四、现场考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朝阳区医学会三楼报告厅(朝阳区通惠家园惠生园19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65561028 65560276。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

2019年再次考核结果处理工作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考核数据于2019年7月10日前导入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作为医师职业电子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

附件:1.2019年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2.2016年6月-2018年6月医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登记表;

3.院士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医师登记表;

4.2017年12月31日满70岁以上医师登记表;

5.参加援外、援藏、援疆、援蒙等人员登记表(2016年6月-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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