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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包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更新时间:2013-03-28 16:39:50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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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头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2013年03月18日,根据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包头市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二)

根据2013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及自治区医考中心工作安排,现向广大考生公告如下事项: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主要是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并缴费,不接受补报名,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前往!按照工作安排我市现场报名日期确定为:2013年3月28日―3月31日,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现场报名地点定在包头市卫生监督所五楼会议室,地址:包头市康乐小区(包头市卫生学校南侧)

三、考生需按照试用期单位所在的旗县区进行现场报名审核,各旗县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过期不候:

3月28日 九原区考生、白云区考生、达茂旗考生

3月29日 东河区考生、土右旗考生、高新区考生

3月30日 昆区考生、石拐区考生

3月31日 青山区考生、固阳县考生

四、考生现场报名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自行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及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为同一版照片,要求白底)

5.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盖单位公章)。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7.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应为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

2.考生在审核现场应仔细核对、确认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审核不仔细而造成的错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在现场审核通过后需缴纳相应费用、上交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再次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报名地点,否则造成的表格丢失、报考失败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不合格考生也要上交现场打印的带有序号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其他材料全部退回。

4.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3〕92号)规定,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如下:执业医师考试费用460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费用350元。

包头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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