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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治疗“医患关系信任缺乏症”?

更新时间:2014-05-21 17:08:51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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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医患纠纷日渐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矛盾。随着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伊丽莎白妇产医院“12?09”案件黄晓烈等10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医闹”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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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医患纠纷日渐成为一种突出的社会矛盾。随着近日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伊丽莎白妇产医院“12?09”案件黄晓烈等10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医闹”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从广州市检察院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医闹”案件12件40人,涉及妨害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绑架等多项罪名。办案检察官指出,暴力伤医和“职业医闹”等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职业医闹”介入加剧矛盾

  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涉及职业医闹的6件19人,占到一半。职业医闹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常在医院急诊科、ICU、太平间等地方游荡寻找“业务”,一旦打听到患者与院方发生纠纷,立即游说患者“聘请”他们向医院索赔,并提出赔偿分配要求。同时,利用患者家属迫切索赔的心情,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策划、组织患方在医院烧纸钱、停尸、设灵堂、挂横幅,或者威胁、围堵、殴打医务人员。

  2010年6月2日下午,湖南来穗打工的杨帆5个月大的女儿杨婷发烧被送到花都区某医院治疗,次日凌晨4时被医院证实不治而亡。随后,杨帆及家属与医院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得知情况的赵春雷便与杨帆达成协议,由赵全权负责帮杨帆向医院索要赔偿,收到赔偿后,至少给杨帆10万元,余款作为酬劳。后赵春雷纠集40多人连同杨帆10多个亲属封堵医院,通过拉横幅、烧纸钱等举动拦着大门,不让医院的车辆、人员出入,组织众人起哄,威逼医院赔钱。造成医院的人员及车辆无法出入达4个小时。最终,警方将赵春雷等3人抓获。

  2011年2月14日,广州市花都区法院依法对赵春雷以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

  外来务工者成“医闹”犯罪高发人群

  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医疗保障不足,在异地就医需支付高昂医疗费用,一旦发生医疗事故,由于不了解纠纷处理程序和受理部门,通常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围攻医院、殴打医务人员,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重视。由此,外来务工人员成为“医闹”犯罪高发人群。

  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犯罪嫌疑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共10件37人,占83.3%和92.5%。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医闹”案均发生在外来人口聚集的狮岭医院,纠纷发生后,患方往往纠集数十名老乡围攻医院。

  “医闹”行为严重侵犯了医务、执法等人员的人身权利。“医闹”案犯罪嫌疑人通常把矛头直指医务人员,对其实施不法侵害,也有的暴力妨害公务人员正常执法。在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医务和执法人员受到暴力伤害的有7件19人,占58.3%。

  此外,犯罪嫌疑人为扩大影响,通常选择医院及附近、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进行堵路、拉横幅、起哄,扰乱公共秩序,吸引众多围观者,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在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医闹”案中,出现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的共8件36人,占66.7%和90%。而白云区检察院办理的“医闹”案均为聚众犯罪。

  荔湾区检察院办理的伊丽莎白妇产医院“医闹”案中,组织者黄晓烈通过口头召集、电话联系、微信朋友圈转发,两天内迅速纠集100多人前往医院闹事,暴力打砸医院工作人员及财物设施,使“医闹”行为发展成了有组织、规模化的群体性事件。

  检察官建议重塑医患信任关系

  由于医疗服务透明化程度不够,容易产生医患信任危机,而这种危机为医患纠纷埋下伏笔。在门诊治疗中,由于病人多,诊疗时间短,部分医生往往只是简单向患者交代用药注意事项,而不会详细对患者解释有关的医疗知识。大部分患者对自身病情和如何对症治疗缺乏基本了解,进而对医护人员的诊疗缺乏信任。而在住院期间,病历往往由医院方保管,医生缺乏对患者重大病情的告知和有效沟通。一旦纠纷发生,部分医院怠于向患者家属做详细解释,生硬拒绝其合理要求,缺乏沟通技巧,有的甚至隐藏或销毁病历等证据,导致事态恶化。

  目前,医患纠纷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调解、行政处理和诉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目前医疗事故损害基本赔偿标准过低,且由于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通常是医院的主管部门―――卫生行政机关,其作为调解机构无法取得患者家属的信任,导致调解和行政处理工作开展不畅。而诉讼途径往往耗时耗力,多数人并不愿意将其作为首选进而采取“医闹”来快速维权。

  考虑到医疗活动的专业性、医方主导性等特点,广州市检察机关提出三条建议。

  一是要建立医疗服务公开透明机制。完善全程规范化服务体系,对患者及家属公开诊疗内容、方案和住院病历,确保患者知情权。

  二是要拓宽医疗纠纷救济途径。设立由医学、法律等老师组成的第三方行政调解机构,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医疗纠纷诉前、诉中双向委托调解等机制,并对医患纠纷进行统一调处。同时,建立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的风险转移机制,缓解医患矛盾。

  三是要完善医疗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医院应制定医患纠纷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的应对教育,引导患方通过正常途经解决诉求。通过建立医院警务室,健全警医联动、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链接

  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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