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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整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更新时间:2014-05-29 14:46:25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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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职责,推动社会共治,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5月27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职责,推动社会共治,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食品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安排》要求,今年着力开展9个方面的治理整顿。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严禁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开展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开展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严禁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餐厨废弃油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作坊、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批发超市等。开展儿童食品、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中小学生营养餐和学生食堂规范管理。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专项整治,严防过期食品回流餐桌。开展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网络食品交易和进出口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销售“三无”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检疫进口食品等行为。

  《安排》要求,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完善食品产品质量标识制度,规范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清真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标识使用,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使用。清理、整合一批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制定公布新的食用植物油、蜂蜜、粮食、饮用水、调味品等重点食品国家标准。

  《安排》要求,探索建立“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企业首负责任制,研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科学防范应对突发事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的失职渎职责任。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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