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临床执业医师 > 临床执业医师证书领取 > 四川广元关于执业医师信息补录、更正办理、遗失补办等事项的通知

四川广元关于执业医师信息补录、更正办理、遗失补办等事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3-30 09:49:57 来源:|0 浏览0收藏0

临床执业医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业医师信息补录、更正办理、遗失补办等事项的通知

特别推荐:2015各地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准考证|考试时间|缴费标准的通知汇总

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执业医师信息补录、更正办理、遗失补办等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委直属医疗机构:

  为规范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管理工作,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03]316号)及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管理及完善医师网络信息的通知(川卫办发 [2013]105号)精神,现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含认定取得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录、信息更正、遗失补办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理医师信息补录、更正、遗失补办的对象

  (一) 在我市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

  (二)在我市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信息修改和更正;

  (三)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四)经认定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录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

  (五)经认定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须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进行资格信息修改的;

  (六)在我市辖区内注册《医师执业证书》信息修改和更正;

  (七)经认定取得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遗失后补办、信息修改。

  二、 办理程序

  对上述需要进行信息补录、更正、遗失补办的人员,收齐相关材料(见附件),出具正式公函(内容应包含办理类别、人员名单等),并附上《执业医师数据库信息更正通知》(含电子表格)。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审查、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审核、签章后统一报送至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

  三、 办理时间

  每月最后一周,由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统一上报至市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楼),然后再集中上报至省上办理。

  四、本通知于2015年4月1日起执行。以后我中心不再受理个人申请办理上述事项。

  附件:

  1、《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管理及完善医师网络信息的通知》

  2、认定取得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遗失后补办信息修改办事指南

 

特别推荐:2015各地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准考证|考试时间|缴费标准的通知汇总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查询

临床执业医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临床执业医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